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刘检察长,高空坠物问题解决了!”
“太好了,高空来客‘空袭’列车风险解除!”
这是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供电段副段长柴洪阳近日与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仕杰的微信记录。
说起高空抛物,大家都非常熟悉,但“高空坠物”还是很新鲜。这里的“高空坠物”是指列车经过的铁路上跨桥桥体上因各种原因而脱落下坠的物品,这些脱落物对列车的运行安全产生影响。
柴洪阳提及的这个“高空坠物”的重大安全隐患,是沈阳铁检院立案监督的铁路上跨桥脱落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此处外部安全隐患经过所在地市政府的积极推动、立项整改,已于近期完工,工程总投入累计400余万元,彻底解决了多年以来难以解决的铁路外部安全隐患,保障了列车运输安全。
“这处铁路外部安全隐患已经长期存在。”沈阳铁检院检察官助理王娇介绍道,“此处铁路上跨桥桥体存在电缆护管锈蚀、桥体水泥风化、桥体铁质护栏锈蚀、桥体水泥护栏外部灯线固定不牢等安全问题,影响和危及铁路运输安全。2021年就曾发生过桥体水泥块脱落导致供电故障,影响三趟列车停车晚点的情况。”
沈阳铁检院收到该线索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调查中发现,该上跨桥体电缆护管服务商因经营问题已倒闭多年,无法承担护管维护修理任务,护管内所含电缆涉及多家企业电缆,各方对于整改责任、具体分担比例等无法形成一致意见。
“此处安全隐患在成因上确实比较复杂,牵涉主体多,难以形成共识。所以我们非常理解所属地方行政主体在解决推动上所遇到的难度。但铁路外部安全隐患一日不除,铁路安全运输就多一分风险,直接损害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沈阳铁检院检察长刘仕杰说。
为此,沈阳铁检院召开听证会,与会3名全国人大代表、4名省级人大代表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沈阳铁检院依法向属地行政责任主体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力推动问题整改。同时向各电缆主体经营者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并函请其上级公司同步介入,推动问题整改。
属地行政主体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请示汇报,得到了属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形成了以该市执法局牵头的问题整改工作小组,推动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制定工作方案,推进组织立项和实施。工作小组建立工作群,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协调工作力量,确保整改工作到位。工作群邀请检察机关人员参加,同步开展监督。
经过近一年的不懈努力,地方政府累计投入400余万元,终于将这一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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