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朱鲸润)12月17日,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失能老人监护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实施办法》由锡山法院联合司法、民政部门共同制定,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集“筛查报告、监护确定、履职监督、监护干预”为一体的失能老人监护保障机制。

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实施办法》在原先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动发现失能老人监护问题外,增加了村委社区主动调查、筛查途径,让更多的失能老人进入被关注范围,便于民政等部门跟进处理。在监护人的确定方式上,《实施办法》总体上采取“倡导意定监护、鼓励协议监护、村委指定先行、法院指定兜底”原则,按照失能老人民事行为能力情况,制作《意定监护协议》《指定监护情况调查表》《被监护人讯问笔录》等模板,指导职能部门规范推进失能老人的监护确定程序,对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在确定监护人后,《实施办法》创新引入监护监督制度,对监护事务如资产保管、费用列支等进行全流程监督,对监护人形成制约。此外,《实施办法》倡导建立监护登记管理制度,对失能老人指定监护、意定监护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以便于后续根据需要与长护险、家庭病床等民生项目进行衔接。

据介绍,日前在无锡,有四位子女但仍陷入养老困局的章老太太已经成为《实施办法》发布实施以来第一位受益人。

章老太太数年前罹患阿尔茨海默病,但她的四名子女相互推脱、不愿照顾,最终由村委代管并垫付医药、护理费12万元,经法院判决,四名子女平摊了村委垫付费用,但因无人愿意担任监护人,章老太太后续赡养问题依然无法解决。《实施办法》实施后,在法院和当地司法所的指导下,老人子女向当地村委提交了指定监护人申请书,村委根据《实施办法》的指引,对四位子女的经济情况、家庭环境、监护意愿等进行全面调查,同时结合章老太太目前的生活状况和个人意愿,最终作出指定监护决定书,指定三儿子作为监护人,并确定大女儿为监护监督人。同时,在监护人的召集下,四子女通过人民调解对章老太太后续照顾护理、赡养费用承担达成一致意见。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新举措打破了以往各种监护确立形式彼此共存、但难以均衡发挥应有效用的局面,在厘清职能前提下由法院、民政、司法、当地村委等形成保护合力,对有效保障老年人权益、钝化社会矛盾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