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博古知今工作室】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成立当天,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周恩来便去函各国驻华使馆,表示新中国愿与世界各国建立外交关系,并随函附上毛泽东主席致各国政府的信件,请使节代为转交。葡萄牙驻华公使丰赛嘉(J.B. Ferreira da Fonseca)收信后,致函葡外交部汇报时,建议“应早日与华关系正常化,越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好”。但是,当时的葡萄牙政府并未采纳这一建议。
长期打算,充分利用
相比葡萄牙,新中国对待港澳问题非常灵活、务实。
新中国成立前夕,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就开始酝酿如何解决港澳问题。毛泽东在西柏坡时曾对来华的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米高扬说,急于解决香港、澳门问题没有多大意义,“相反,恐怕利用这两地的原来地位,特别是香港,对我们发展海外关系,进出口贸易更为有利些。”1949年9月29日,新中国开国大典前夕,周恩来主持起草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向全世界公布:对于旧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的各种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然而,对香港和澳门问题,新中国的领导人做了特别考虑,即采取暂不收回,维持现状的特殊政策。
暂不收回,维持现状,是否意味着新中国就不管港澳的事情了呢?当然不是。周恩来在1957年会见来自香港的学者和青年朋友们时说:“维持现状,不是永远不管,否则对不起祖宗,对不起子孙。”
1958年底,周恩来在武汉出席中共八届六中全会期间,对港澳工委秘书长祁烽进一步明确了“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工作方针。1959年,毛泽东针对党内少数人的急躁情绪指出:“从世界战略的全局出发,香港还是暂时不收回来好。”
1963年3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指出:“香港、澳门这类问题,属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问题……我们一贯主张,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经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以前维护现状。中国人民并不需要在香港澳门问题上显示武力,来证明自己反对帝国主义的勇气和坚定性。”
关闸武装冲突
1950年底,美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和澳门实施禁运。随着封锁行动的升级,葡萄牙在西方列强的压力下也加入有关国际禁运组织。但考虑到澳门对中国大陆的严重依赖性,海外部指示澳门总督自行采取相应对策。虽然澳门当局在禁运问题上较为灵活,但由于葡萄牙仍与台湾当局保持“外交关系”,在两岸保持所谓的中立政策,对国民党组织在澳门的活动及其特务的反共行动亦听之任之,在界线未清的边境上时有冲突,澳门的气氛一直十分紧张。
自清末澳葡当局扩张地界,将澳门边界推到关闸,并将中国军队的泛墙拆除后,由于珠江口的泥沙淤积与葡萄牙人在青洲水面填海造陆,莲花茎两旁的广大洋面(拱北湾与前山水道),也逐渐沧海变桑田,逐渐形成今日的珠海市拱北区与澳门的黑沙湾区、台山区。澳门与内地的边界,也自几公尺变成几百公尺。粤澳边界西部有比较明显的鸭涌河为界,问题尚不显著,但东部拱北湾与黑沙湾接壤的地域,却因辟为沙田种植蔬菜,以及灌木丛密布,地标不明,常发生误入对方地界的事情。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葡方在新建起的西洋式关闸北方约10丈处,偷偷设立了一个岗亭,企图将边界北移。由于当时战后兵荒马乱,一时之间,国民党政府没有理会,葡方遂自以为得计,逐渐得寸进尺。
1952年,新中国已成立3年,澳葡当局仍然没有将岗亭撤回关闸以南。7月25日,驻守岗亭的葡国士兵,与驻守粤澳边界的中国边防军士兵发生了武装冲突。最先是葡国士兵向中国边防军开枪射击,中国边防军亦还以颜色,交火之后双方便互相召集援兵。澳门葡军以迫击炮等重型武器向拱北发射,中国边防军也以迫击炮向澳门关闸还击,越打越激烈,战斗持续两天,互有伤亡。
中方除了向澳葡政府发出通知,称葡方不但闯入中国地界,还首先开火,葡方要负全部责任外,又于8 月2日宣布封闭关闸通道,令依赖中山县提供蔬菜水果粮食供应的澳门,一时便断绝了生活资料来源,澳门局势非常紧张。仅20天,澳葡当局便撑不住了,只能妥协,答应中方条件。由于两国没有邦交,中国边防军不承认葡方官员的身份,澳葡当局只好派澳门华人商会主席何贤出面交涉。经过半个多月的谈判磋商,23日,经济局长罗保(Pedro Jose Lobo)携带总督的道歉书,前往拱北进行会谈,中方提出3项要求:1.对事件公开登报道歉;2.将关闸北方的哨位后移;3.赔偿中方在冲突事件中的损失。
谈判中,除公开登报一项外,葡方答应了中方的所有要求,赔偿中方人民币44393.3元,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同类事件;中方亦于25日恢复关闸的正常交通运输。
取消庆祝计划
1955年7月,葡萄牙政府颁布《澳门海外省组织法》,公然宣布澳门为葡萄牙一个省,接着宣布同年11月将大规模“庆祝”澳门开埠400周年。活动程序包括建立侵略澳门纪念碑,举行殖民统治者澳门总督的升像礼等等。
中国政府对葡萄牙人此举十分不满。趁港督葛量洪访问北京之际,周恩来总理在一次午宴提到澳门葡人要庆祝殖民地成立400周年一事,周恩来严肃地对他说,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不赞成这类庆祝活动,澳门和香港的华人也不赞成。这类活动必须要取消。
葛量洪马上通过驻京使馆将信息报告伦敦,并转达里斯本。葛量洪回忆:“我回到香港后,把周恩来与我之间所发生的情况通报澳督。葡萄牙当局立即取消了整个计划,包括已准备好发行的一套邮票。”
10月21日,澳门政府以“缺乏经费”为由,宣布取消所有庆祝活动,但纪念碑仍在建筑中。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警告澳门葡萄牙当局》称:“澳门是中国领土,中国人民从来没有忘记澳门,也从来没有忘记他们有权利要求从葡萄牙手中收回自己的这块领土……澳门至今还没有归还中国,并不等于说中国人民容忍澳门遭受侵占的情况长期继续下去……我们要警告澳门的葡萄牙当局,现在的中国已经不是6年前的中国,更不是400年前的中国。如果葡萄牙当局以为可以利用中国的和平政策,向伟大的中国人民进行挑战,那就错了。中国人民从来不容许挑拨者得逞,挑拨者必将自食其果。”在舆论的巨大压力下,澳门当局最后拆毁建了一半的纪念碑。
澳门"一二·三"事件。1966年11月,澳葡政府无理阻挠,令氹仔坊众学校停建,引起澳门市民抗议,到12月3日,酿成大规模警民冲突。1967年1月28日,澳督嘉乐庇签署《澳门政府对华人各界代表所提出的抗议书的答复》,事件才告一段落
虽然经过1952年“关闸武装冲突事件”、1955年“澳门开埠四百周年纪念事件”和1966年“一二·三事件”,但事后局势基本恢复平静。1972年3月8日,中国驻联合国代表黄华,特别致函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主席,重申中国政府的上述立场并拒认香港、澳门属于所谓“殖民地”范畴。由于中国政府对香港、澳门主权问题的立场坚定明确,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于同年6月16日通过决议,同意中国的意见,并向联合国大会建议,从殖民地名单中删去香港和澳门。1972年11月8日,第二十七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批准了该特别委员会的报告。
1964年2月,葡萄牙与美国关系一度紧张,曾试探跟中国建交的可能性。几乎与此同时,周恩来总理接受《纽约时报》访问表示,中国愿意与包括葡萄牙在内的西方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可惜,由于里斯本独裁政权内极右势力的反对和美国政府的压力,迫使葡萄牙改变初衷。不过,1965年3月11日,澳门政府在里斯本当局指示下,决定关闭台湾当局驻澳门办事处,以缓和跟中国政府的关系。
1971年,葡萄牙不惜冒犯台湾当局,在联合国投赞成票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再次向中国方面表示友好姿态。
中葡建交
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一批中下级军官所组成的“武装部队运动”将持续执政42年的极右政权推翻,新政府开始民主化进程。“四·二五政变”后,无论是斯皮诺拉、戈麦斯执政期间,还是埃亚内斯出任葡萄牙总统期间,他们都希望通过非殖民化和开放政策,尽早得到更多国家政府的承认,特别是在国际事务中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承认,并且实现葡中两国关系正常化。
实现葡中关系正常化,两国必须首先解决两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一是葡萄牙政府与台湾当局之间关系问题;二是澳门的法律地位问题。
1975年1月6日,葡萄牙外交部秘书安德里森奉部长之命,召见台湾当局驻里斯本“公使馆”代办杜光镳(实为代理馆务之三等秘书),向他递交了一份半官方照会,并告知其在里斯本的使命已经完成。葡方在这份半官方照会中指出:“葡萄牙政府在执行葡萄牙新的对外政策的同时,决定实行开放政策,并且在不分社会制度及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同所有国家展开对话。在此路线指引下,葡萄牙政府极为重视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正常关系,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本着这一原则,葡萄牙把台湾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葡萄牙政府在承担严格尊重澳门中国居民权利的责任的同时,认为澳门领土问题可以成为在两国政府认为合适的时机进行谈判的主题。”
这份照会的前半部分表明,葡萄牙政府决定断绝与台湾当局的一切官方往来,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代表全中国人民利益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照会中的最后一段话,特别是“葡萄牙政府在承担严格尊重澳门中国居民权利的责任的同时”这一句话,似乎有“澳门的未来,将由澳门中国居民自决”的意味。此外,照会中没有明确地指出澳门不是殖民地,澳门是中国领土,以及葡萄牙对澳门并不拥有真正的主权等等。
中国政府对葡萄牙政府给台湾当局这份半官方照会的反应,据南斯拉夫驻北京使馆报道:中国外交部的一位发言人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于葡萄牙政府照会台湾当局之举表示赞赏,认为葡萄牙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是令人满意的,但是,遗憾的是,中葡两国政府有关澳门问题的立场还存在着分歧。另据葡萄牙常驻联合国代表2月25日发回的电报称:“联合国秘书处告知,中国不赞成1月6日给台湾国民党当局半官方照会结尾部分的提法,认为应该说澳门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还表示,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什么可商量的余地。”(转引自黄庆华著《中葡关系史》)
葡萄牙“四·二五政变”。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一批中下级军官所组成的“武装部队运动”将持续执政42年的极右政权推翻,新政府开始民主化进程
“四二五政变”后,虽然葡萄牙政府官员曾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场合表明:澳门是中国的领土,不是葡萄牙的殖民地,葡萄牙人不过是借以栖身并经营贸易。但是,他们却从未提出将澳门交还给中国。不仅如此,他们还声称葡萄牙一直在这块土地上行使主权。1974-1975年在葡萄牙及澳门盛传的有关“葡萄牙政府希望尽早把澳门交给中国”,以及“中国政府婉言拒绝了葡萄牙政府的这种提议”等说法,是没有任何依据的。这种谣传,只是反映了某些葡萄牙人的担心。因此,即使葡萄牙政府口头上承认澳门是中国领土,这也仅仅是两国开始建交谈判的一个基本前提,而交还澳门与否,以及何时交还澳门,才是建交谈判内容的关键所在。
1976年2月,葡萄牙取消《海外省组织法》,代之以新颁布的《澳门组织章程》,确定“澳门地区为一内部公法人”,“享有行政、经济,财政及立法自治权”。同年4月颁布的《葡萄牙共和国宪法》规定:“在葡萄牙管治下的澳门地区,由一个适合其特别情况的组织章程所管治”,并宣布《澳门组织章程》继续有效。
1978年1月9日,中葡两国有关澳门未来问题的正式谈判在法国巴黎拉开帷幕。历经四年的间接和直接、非正式和正式接触之后,中葡两国有关建立外交关系及澳门问题的谈判,终于在1979年2月8日以中国驻法国特命全权大使韩克华与葡萄牙驻法国特命全权大使马尔丁斯在巴黎签署《联合公报》而宣告结束。《联合公报》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决定,自一九七九年二月八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在三个月内互派大使。两国政府将根据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维持其外交关系。葡萄牙共和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葡萄牙共和国声明,早已自一九七五年一月起同台湾断绝外交关系。中葡两国政府商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惯例,在各自首都为对方的建馆及其执行任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两国在建交公报中虽未提及澳门问题,但是双方在建交谈判的同时已就澳门问题进行了实质性的磋商,并签订了一份谅解备忘录。主要内容是:葡萄牙共和国政府承认澳门是中国的领土,目前由葡国管理,适当时候将由中葡两国政府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于双方考虑到解决澳门问题的时机尚未成熟,这份备忘录当时没有公开,直到1987年中葡两国关于澳门问题谈判快结束时才由葡方公布。
中葡正式建交后,两国从此开始进入了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的新阶段,特别是中葡关于澳门问题谅解备忘录的签订,明确了澳门的地位,为澳门问题的最终解决扫除了障碍。
(参考资料:吴志良《澳门政治制度史》;黄庆华著《中葡关系史》;齐鹏飞《1949年至1978年新中国对于香港问题和香港的特殊政策》;范斌、刘素萍《新中国成立后与澳葡当局的几次交涉》等)
编辑:周斌、詹茜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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