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18日讯(记者 封其娟)不到一周,又一公募基金经理因涉趋同交易被罚。

天津证监局12月18日披露,基金经理王宇恒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一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在12月13日举行的听证会,王宇恒提出4点申辩意见请求不予处罚,但该局不予采纳,最终决定对王宇恒处以1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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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罚单信息与公开资料,这名被罚基金经理系原嘉实基金基金经理王宇恒。

罚单显示,王宇恒,男,1984年9月出生,住所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5年5月20日,王宇恒入职某基金公司。2022年5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王宇恒担任该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另据公开资料,2015年5月,王宇恒加入嘉实基金后,先是担任行业研究员。自2022年5月28日起,王宇恒独立管理嘉实创新先锋,又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12月27日卸任嘉实创新先锋。综上,管理时间与此次罚单披露的任职时间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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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证监局认定,王宇恒利用未公开信息并通过微信聊天方式,明示、暗示张某交易7只股票,张某操作自己账户交易上述股票,致使相关交易与王宇恒管理的基金发生趋同。而王宇恒在申辩意见中提出,主观上没有利用基金财产“抬轿子”的目的,客观上无收益,认为王宇恒与张某的聊天系职务需要,是为实现基金资产的更大收益等,但均被该局驳回。

今年以来,已有多份公募人员违规被罚公告披露。中国证监会12月13日罚单指向浦银安盛原基金经理参与控制17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趋同交易亏损700多万后被罚没153.82万元,还被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另外,四川证监局11月底披露了基金经理因泄露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行为被罚没154万元;上海证监局10月披露,基金公司会计毕某昱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共被罚没118.5万元;同样出自上海证监局之手,8月罚单指出,基金经理张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罚没3132.52万元,并被禁入市场10年。

被罚基金经理提出四点申辩意见被驳

罚单指出,王宇恒与张某于2019年相识,2020年至2023年11月2日期间频繁通过微信等通讯工具交流,交流内容涵盖行业信息、技术动向、公司基本面、个股等。此外,二人还存在互相介绍投资、合作项目以及资金换汇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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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张某”招商证券账户由张某实际控制使用。2022年5月28日至2023年11月2日期间,王宇恒通过微信聊天方式,明示、暗示张某交易7只股票,张某操作“张某”招商证券账户交易上述股票,致使相关交易与王宇恒管理的基金发生趋同。

在听证过程中,王宇恒提出四点申辩意见:

其一,王宇恒主观上没有利用基金财产“抬轿子”的目的,客观上无收益,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有本质区别。王宇恒与张某的聊天系职务需要,是为实现基金资产的更大收益。
其二,王宇恒与张某的聊天内容均为股票相关行业信息及相关推测性观点,不属于未公开信息。
其三,张某是资深科技投资人,拥有广阔信息源和行业资源,足以独立作出交易决策,王宇恒与张某的聊天未对后者的交易决策产生影响,交易趋同属于概率事件。
其四,王宇恒为基金财产增值作出巨大贡献,不存在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和投资者权益等严重情节,拟作出的处罚过重,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经复核,天津证监局认为:

首先,王宇恒实施了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张某交易的行为。二人长期保持频繁交流,关系密切。王宇恒知悉基金关于案涉7只股票的未公开信息,其在对有关股票进行分析、推荐时利用了相关未公开信息,实施了明示、暗示张某交易有关股票的行为。

另外,张某的趋同交易行为与王宇恒的明示、暗示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张某账户交易的整体趋同比例在王宇恒任职期间显著提高,交易趋同明显异常。对于案涉7只股票,王宇恒获取相关未公开信息的时间、王宇恒与张某聊天谈及相关股票的时间、张某从事相关交易的时间存在关联性。至于张某作为行业人士是否有自己专业判断、王宇恒意见是否为张某实施决策的唯一信息,不影响本案违法事实的认定。

浦银安盛原基金经理涉趋同交易被罚

中国证监会12月13日同时披露,2位公募从业人员,一位参与控制17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趋同交易亏损后被罚,另一位未按规定申报并利用他人账户炒股亏损后被罚。

证监会指出,许文峰、金鎏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一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根据当事人违法事实,决定一是对许文峰单独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并亏损行为责令改正,并处60万元罚款;二是对许文峰与金鎏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并亏损的共同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60万元罚款。其中,许文峰、金鎏分别承担40万元、20万元;三是对许文峰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3.82万元,并处50万元罚款。

据此,许文峰此次共被罚没153.82万元。又因许文峰违法情节严重,该会还决定对许文峰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许文峰时为基金从业人员,具有获取相关基金产品个股仓位、候选标的等未公开信息的职务便利。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许文峰独立控制使用“许某花”等9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产品趋同交易亏损53.32万元;又与金鎏共同控制使用“范某芳”等8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产品趋同交易亏损650.53万元。涉案期间,许文峰多次与他人联络接触,明示、暗示他人控制使用“狄某”等3个证券账户与相关基金产品产生趋同交易并盈利3.82万元。

据证监会同日披露,一90后公募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申报、并利用他人账户炒股亏超10万元后,责令改正之外,还被处以3万元罚款。

1994年2月出生的马钰焰于2018年8月在某基金公司工作。2020年2月18日至2022年5月10日,马钰焰陆续通过叶某银行账户向“王某鑫”东北证券三方存管账户转入资金,由王某鑫用其东北证券账户为马钰焰交易股票。2023年1月1日至3月14日,马钰焰单独利用“王某鑫”东北证券账户交易股票。马钰焰未按规定向公司申报上述证券交易。

涉案期间,“王某鑫”东北证券账户交易相关股票共计亏损10.82万元。该会认为,马钰焰的上述行为违反《基金法》相关规定,构成公开募集基金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申报证券投资的行为。

同样的,结合罚单信息、公开资料来看,许文峰系浦银安盛原基金经理,2023年3月因个人原因离任;另据中基协信息,马钰焰是2018年8月15日取得从业资格,从业机构显示为浦银安盛,资格证书仍在有效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