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4年12月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建平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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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平(资料图)

李建平,男,汉族,河北霸州人,1960年5月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李建平一直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曾历任呼和浩特市节水办主任,市节水、水资源管理局局长(副处级),市水务局副局长、局长等职。2011年3月,李建平任呼和浩特市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2018年9月7日,李建平官宣被查,2019年8月22日被依法“双开”。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李建平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把下属企业当成自己的“钱袋子”和“提款机”,长期“亦官亦商”,生活腐化堕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

在担任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的7年间,李建平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即使曾与他共事的经开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白海泉在2014年被查,他也依旧不收敛,甚至变本加厉,穷尽所能将手中权力充分变现。

2022年9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李建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建平上诉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24年8月22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李建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占有国有公司资金14.37亿余元,其中2.8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5.77亿余元;挪用公款10.55亿余元,其中4.04亿余元案发前尚未归还;李建平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纵容以赵文远(已判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李建平涉案金额超过30亿元,堪称“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据李建平供述,除部分钱款用于赌博外,其余大多被用于购买收藏名家字画、古玩玉器、黄金珠宝、名贵手表,以及大量中外名酒,其酒窖中收藏的各类名酒达数万瓶。

官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