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鄯善县政府公布《新疆天拓伟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8·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据报告披露,2024年8月1日,由新疆天拓伟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鄯善县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鄯善镇50套),在三层楼吊篮进行外墙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造成两名工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32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此次事故项目为鄯善县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鄯善镇50套),施工单位为新疆天拓伟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明,鄯善县2023年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鄯善镇50套)进入外墙施工阶段,施工单位项目部安排王某某、许某某和陆某某、马某某等4人分2组安装外墙作业吊篮。8月1日早上,工人陆续开始作业,工人王某某、许某某2人一组在北侧自己安装的吊篮上开始作业,从楼西侧三楼开始向下施工。11时左右,王某某、许某某两人使用吊篮进行抹灰作业时,吊篮向北侧发生倾覆,王某某、许某某2人从吊篮坠落到地面。2名伤者在鄯善县人民医院治疗,病情稳定后,先后转至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进行康复治疗,许某某于9月9日康复出院,王某某于10月11日康复出院。
本报注意到,事故调查组认定,王某某、许某某在进行外墙抹灰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吊篮在安装后未经验收、未经检测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吊篮一侧钢丝绳卡扣滑脱、吊篮安全锁失效;王某某、许某某2人违章作业,在吊篮上作业时未将安全带系挂在安全绳上,吊篮倾斜致使2人从吊篮上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此外,新疆天拓伟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若干问题,是酿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新疆天拓伟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此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鄯善县住建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新疆天拓伟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事故项目的项目经理彭某,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长期不在岗,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进行处罚。
新疆天拓伟业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事故项目专职安全员谢某,对此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进行处罚。
事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仝某某、现场监理员韩某,则建议由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蔡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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