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灿烂而悠久的历史留下了十分丰富的文物资源。全省现有不可移动文物3647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20处,世界文化遗产3项。截至2024年7月底,全省登记备案博物馆共238家,馆藏文物及藏品标本总量295万余件(套)。

文物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始终把文物安全风险研判、防范化解安全问题隐患放在重要位置,统筹好文物安全与活化利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狠抓隐患整治,防范安全事故,有针对性研究制定措施办法,不断增强文物安全风险防范的工作实效,牢牢守住文物安全底线。

科学思想武装 强化责任担当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湖北省文物安全战线全体工作者始终把文物安全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和重大的政治责任,准确把握新时代文物安全工作的职责使命,牢固树立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清醒认识文物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划出不能逾越的“红线”,坚守安全“底线”。以坚定的决心、清醒的认识、扎实的作风,切实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扛起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政治担当,以更严格的标准、更有效的举措、更科学的方法、更有力的协同、更精准的投入、更完善的保障,形成了文物保护强大合力,守护好先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湖北省文物安全战线涌现出一批身体力行、甘于奉献的文物安全守护团体和个人。湖北省博物馆原馆长方勤、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明显陵管理处处长李斌荣获国家文物局“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个人);湖北襄阳拾穗者民间文化工作群致力于民间文化、地域文化、汉水文化的整理、研究、保护和传播工作,为襄阳城古城的维修、展示、研究发挥了积极作用;荆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文物案件,加大文物司法保护力度,荣获国家文物局“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团体)。

拾穗者给市民讲解城墙文字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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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妥善审理涉文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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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妥善审理涉文物案件

法规制度先行 完善体制机制

文物安全工作的有力推进,离不开法律规章制度的支撑与引导。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文物安全法制建设。2018年2月1日颁布实施了《湖北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第397号令)》,这是专门针对文物安全制订的省级规章。《办法》明确湖北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明确文物行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文物管理使用单位的文物安全责任;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和与文物安全相关的各部门需要落实的安全措施;明确对重大文物安全隐患、事故和违法案件进行督察督办的程序和相关责任追究。2022年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了《湖北省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2024年编制下发了《湖北省文物安全防护工程管理程序规范》。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完善了湖北省应对新时代文物安全的法律制度体系和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对做好新时代湖北文物安全工作、织牢织密文物安全保护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强化措施落实 严格日常管理

湖北省拥有3万多处文物保护点,古墓葬、古遗址、古建筑数量多、规模大、规格高。消防火灾、盗掘盗挖、人为破坏、雷击等各类安全隐患风险复杂多变且长期存在。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进一步加强对文物的日常管理,强化措施落实。一是提高站位,落实责任管。始终把文物安全放在文物保护工作的突出位置,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等工作原则,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严格日常安全管理、严控火灾风险隐患,传导安全压力,压实安全责任,评估文物安全主要风险,科学研判文物安全形势,把文物安全责任细化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落实到人,形成以全员安全责任为核心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目前,全省范围内所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都完成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二是对标方案,开展活动管。2024年5月,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国家文物局印发的《文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制定《湖北省文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要求各地各文物博物馆单位清醒认识当前文物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夯实筑牢安全屏障,坚持“三管三必须”,明确安全岗位职责,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以文物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以活动的开展促进“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三是聚焦重点,坚持经常管。聚焦博物馆日常安全管理,严格安全巡查和消防检查情况、24小时监控值班值守情况、安防与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情况、消防应急和逃生演练情况、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古墓葬古遗址群安全管理,严格安全巡防情况、监控室值班值守情况、监控和自动报警设备运行情况。聚焦古建筑、纪念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检查电气线路敷设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非宗教场所燃香点蜡、消防巡查情况、监控室值班值守情况、消防自动报警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四是区分时段,排查整治管。针对季节变化和重点时段,对极端天气和重点时段的应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整改工作台账,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完成。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于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坚决打击整治。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遏制文物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

武当山古建筑群消防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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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博物馆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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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执法效能 守护文物安全

湖北省文物执法工作坚持严格督办,严肃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坚决遏制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发生。一是规范文物执法行为。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先后印发实施《湖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和《湖北省文化、旅游、文物领域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研究制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将文物执法事项补充纳入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设定自由裁量幅度,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对依法应当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的,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促使文物执法工作有力度、有尺度、有温度。二是强化文物执法督察。不断加大文物执法督察力度,压实政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督察约谈办法(试行)》《国家文物局文物违法案件督察办法》,约谈重大文物违法案件涉案地方政府,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三查 (察)一改”专项行动,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追。重点督办查处了一批重大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对文物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文物违法案件呈逐年下降态势。全面梳理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文物违法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查处及整改落实情况依法依规逐一核查,分类指导。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督办查处的“湖北省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查处天门城市备用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家河遗址保护范围内违法施工”案入选第四届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湖北省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查处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桥工段擅自修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武汉长江大桥”案入选第五届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湖北省荆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查处荆州市荆州区道教协会、恒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拆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荆州三观太晖观之四圣殿,并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案入选第五届全国文物行政执法优秀案例,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北省文物局)获得第五届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优秀组织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办案,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评估,作出行政处罚,指导开展整改工作,推动落实责任追究和信誉惩戒,通过案件办理,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文物安全、提升文物保护意识。三是狠抓执法能力提升。全面推行文物行政执法公示、文物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文物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文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指导各地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执法巡查,配合文物行政部门和文物管理单位强化文物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发生文物盗窃盗掘案件。“湖北省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查处湖北省武汉楚天鼎盛建设有限公司擅自修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江汉饭店”案入选2020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优秀案卷,“湖北省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查处朱某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擂鼓墩古墓群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案入选2022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优秀案卷。办案单位严格执法程序,证据采纳、法律适用得当,处罚手段运用合理,整改措施到位,执法文书等齐备,体现了办案单位和执法机构敢于亮剑、勇于担当作为的良好作风。积极发动群众,宣传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关注,营造人人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武汉长江大桥现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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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文物局现场督察文物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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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文物局现场督察文物违法案件

科技赋能创新 联合多方共管

一是形成机制。通过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2023年整合为文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协调公安、消防、住建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健全多方协同参与机制,相互配合、优势互补,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文物安全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二是赋能升级。近年来,湖北省利用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和省级文物保护资金,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部分重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安装了视频监控、烟感、温控、电子围栏、自动消防报警等设施设备,地形复杂的田野文物区域还配备了无人巡逻机,对前端采集的数据依托大数据智慧平台即时分析处理,构建“一键报警”响应机制。每年湖北省文物部门投入近千万元省级文物保护资金,支持40个拥有古墓葬群、古遗址群等文物密集区的县区市建设文物安全巡防队伍,开展全日全时段不定期的安全巡防工作,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嫌疑分子。三是创新发展。湖北省文物部门未来将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文物安全防护技术的数字化、信息化,提升文物安全工作的科技含金量,实现文物安全智慧管理、精准检查、快速处置,打造人防、物防和技防三位一体的文物安全防护体系。

近年来,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动担当作为,守牢文物安全底线,狠抓全省文物安全管理,不断健全文物安全相关制度,建设完善专兼职消防队伍和文物安全巡防队伍,做好安全培训和宣传,在全省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三级以上博物馆全部完成文物安全责任人公示制度,不断扩大文物密集区安全保护补偿机制覆盖范围,大力推进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和全省文物安全监控平台建设,加大排查整治文物安全隐患力度,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有力维护全省文物安全,文物治理能力实现新的提升。

2024年湖北省文物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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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于“中国文物报”,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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