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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12月20日 第七版

把“雪中送炭”的工作做好做实

——松溪县检察院探索司法救助多维立体格局

近年来,松溪县检察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关注老弱妇残幼等群体,加强综合司法保护,探索一体化、精准化、多元化的司法救助多维立体格局,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不断取得实效,向社会传递检察温度。

内外联动

推动一体化救助

“孩子都很好,也从事故的阴影里走出来了。”近日,松溪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回访救助对象林某姐弟时,其姑姑欣慰地说道。

2022年7月,松溪县检察院在办理袁某交通肇事一案中,发现被害人的一对儿女林某姐弟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该线索移送至该院第三检察部。通过全面调查,承办检察官了解到林某姐弟因父母双亡,造成生活、就学困难,情况符合检察机关重点救助的困境未成年人的条件,先后向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县政府以及县委政法委、统战部争取高额度救助金以及学费减免待遇,减轻林某姐弟的生活和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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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级检察院联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推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与司法救助业务融合,完善救助案件线索发现、移送、研判机制,能够有效提升案件线索发现率及成案率。”松溪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雪梅表示。

为拓宽司法救助渠道,松溪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配合机制,出台《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协作机制》,协调落实社会救助、诉讼救济、心理疏导、教育保障等帮扶举措,构建多元扶危济困体系。

主动出击

确保精准化救助

关注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困难妇女等特殊群体,一直以来是司法救助工作的重点。近年来,为确保“不落一人”“应助尽助”,松溪县检察院针对特殊群体法律意识薄弱、自理能力有限等现实问题,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作用,对所有受理案件进行初审筛查,变“等案”为“找案”。

该院组织检察干警通过入户走访,询问、听取当事人所在村(居)意见等方式,对每个拟救助人员开展核查,真实认定拟救助人员经济状况和困难程度,确保救“急”救“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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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通过入户走访

核查拟救助人员真实情况

2022年,松溪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中,被救助人小张(化名)是未成年人,为保障救助金用于小张的学习、生活等专门用途,该院与小张的指定监护人就监护抚养、司法救助金使用等问题形成方案,并以台账式管理方式强化救助金发放的全流程监管,让救助金真正用于实处。

“对于陷入生活困境、缺少谋生方式的救助对象,我们通过将其纳入帮扶救助项目、开展技能培训等方式,促进‘输血’与‘造血’同步,走好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该院检察官介绍道。

简化流程

促进多元化救助

“感谢你们的帮助,为我解决了燃眉之急!”日前,身患残疾的老许在拿到救助资金后,激动地向检察官说道。这笔救助金从申请到发放仅用了12天。

能够如此快速地拿到救助金,得益于松溪县检察院通过快受理、快审查、快报批、快发放的“四快”工作模式,程序的简化让救助金的发放从过去平均的50天缩短至30天。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检察机关会明确告知每一位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其享有的被救助权力,鼓励其及时申请救助。”李雪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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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过程中,检察干警向被害人讲述

司法救助的相关知识

此外,松溪县检察院还积极联合民政、妇联、乡镇等部门构建“一核四辅一回访”多元救助体系(即以经济救助为核心,法律援助、民政救助、社会资助、心理辅助相辅相成,定期跟踪回访核实效果),做好检察办案后半篇文章。

2022年以来,松溪县检察院发挥多元化救助机制优势,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13人,发放救助金22万余元,进一步将检察关爱延伸,为因案导困的被害人点亮一盏希望的明灯。

记者:陈浩

通讯员:李雪梅 叶国豪

编发:松溪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