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推荐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公示
根据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工作。申报期内共收到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推荐的29名市级传承人申报材料。依照《唐山市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方案》,经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对传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打分,最终确定拟推荐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15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反映。反映材料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本人手签)、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对未公示对象不再进行推荐。
提交反映材料方式:
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tswhjswc@163.com
纸质版邮寄至: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6号楼318室,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邮政编码:063000。
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20日
唐山市推荐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共15人,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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