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村里的搬迁文件公示。自愿原则。没有房票,自主选择去向,安置方式,统一以货币补贴为主,可以选择进城,进城还享受进城入镇政策。
补偿标准还是"五六七"即瓦房500块钱一平,平房600一平,楼房700块钱一平。放弃宅基地的每户奖励20000块钱一处。规定时间内搬迁奖励5000至10000元。这样的搬迁条件,对于现在的农村现状,不时为一件好事,对于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子,可以得到优化,这就是以后的趋势了吧!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仔细浏览这份文件。
2024年增减挂钩搬迁补偿方案
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确保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平稳有序的进行切实维护改善农户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相关法规政策以及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村增减挂钩项目前期调研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度农民群众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一、房屋搬迁范围
南片区范围内相关农户。
二、搬迁政策依据
1、《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82号)。
2、《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补充耕地项目省级复核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苏自然资办发[2022] 154号)
3、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徐…整治项目发 [2022]
4、《于做好全市2024年度补充耕地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函[2023]1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三、集体土地上房屋估价
对集体土地上被搬迁房屋由合法的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规对被搬迁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负责现场解释和答疑工作。
四、补贴安置原则
1、以统一实行货币补贴为主。
2、关于面积认定: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安置,最终面积认定由被搬迁户、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工作组长、评估公司签字后在所在村委会公示栏内公示,如有异议在三日内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由所在村委会、评估公司按照评估标准研究评定后确定。
3、进城入镇政策按照市、镇相关文件执行。
五、搬迁补贴政策
1、根据农民群众改善住房条件意愿,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由群众自主选择居住去向、安置方式等。
2、项目区内根据农民合法住宅建筑形式,补贴标准为瓦房500元/平方米,平房600元/平方米,楼房700元/平方米;附属建筑瓦房300元/平方米,平房400元/平方米;附属院墙、门楼按评估价格补贴,其余附属设施不予补贴,放弃宅基地权益并签署承诺书,给予每户一次性20000元奖励。(实际面积以评估公司评估结果为准)。
3、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搬迁,将空房交付拆除的,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奖励每户10000元;15日内,奖励5000元。15日后将不予奖励。
六、其他相关规定
1、搬迁户的认定:开展搬迁调查中,须以房屋合法有效证照进行登记;无证照的,以独立的农户(1宗宅基地)为单位进行村(居)以及测绘评估机构等部门须严格规范操作,违反规定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五保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支出困难型家庭等特殊群体搬迁,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3、被搬迁户腾空房屋交付拆除须保持旧房完好,包括房屋、相关设施、水电表及附属物等,并交清水电等费用,不得私自拆除,否则在货币补偿费中扣除损失部分的价款。
4、各村须建立被搬迁户补偿安置的相关档案,包括搬迁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搬迁协议、放弃宅基地承诺书、评估报告单、全体家庭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农户现房屋照片纸质档和电子档)。
5、从房屋拆除规范化管理确保安全拆除的角度出发,原则上一律采取机械拆除。具体拆除实施工作由村民委员会按照相关政策执行,明确制度职责,确保安全有序拆除。
6、房屋拆除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搭乱建,具体由所在村委会负责监管。
7、本实施方案由某某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某某村委会
2024年11月25日
这个方案的核心就是补偿方案。特别强调,由群众自主选择居住去向、安置方式等。
其一,项目区内根据农民合法住宅建筑形式,补贴标准为瓦房500元/平方米,平房600元/平方米,楼房700元/平方米;附属建筑瓦房300元/平方米,平房400元/平方米;附属院墙、门楼按评估价格补贴,其余附属设施不予补贴,放弃宅基地权益并签署承诺书,给予每户一次性20000元奖励。
其二,还有特别奖励。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搬迁,将空房交付拆除的,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奖励每户10000元;15日内,奖励5000元。15日后将不予奖励。
- 针对此事,网友们纷纷议论,各抒己见。
有网友认为,老家房子如果好几年没人住了四处漏,有房贷修缮一下都不舍得花钱,这政策能拿15万,好!如果要是有闲钱的话,老家50万盖个二层楼,有车周日隔三差五回去住很爽,这政策不好。现在一套平房建好大约得20万左右,村里有很多卖房子的再好的房子也就10万元左右,年轻人都在外好房子没人要,便宜的房子有些老人会买。
有网友评论,这个价格,还不搬成负翁了。至少应该保证人均30平米的1:1置换。比如一家四口,在农村有240平米的房子,你至少要给城里给他120平米的楼房,多余部分,按照成本价赔付给农民。要不然,老百姓哪能搬的起?
有网友指出,30年前就花了2万,现在给5万,买什么,成本都不够。宅基地补贴都被扣留了。再说也不是这个补偿标准。
有网友表示,不能一刀切,应该分长期有人住,和长期无人住的。有人住的房子拆迁加一倍的钱。长期有人住的房子,是以农村房子为主要居住地。闲置的房子,是也就是基本放弃了农村。
有网友算账,现在农村的房子修建瓦房一平方一干五六,平顶房一平一千八九。赔偿五六百块钱等于折了一大半,这点钱连半套楼房买不了。
从网友的留言来看,褒贬不一。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土地增减挂钩,自愿原则,这不是征用土地搬迁。也就是说,自己想改善当前住房条件的,可以考虑上述补偿政策。而没有想法的,可以忽略不计。
因此,这个政策显然是利好的。只是针对有需求的人。比如上述有网友说,老房子常年失修没人料理,已经在城里置业定居的,基本上也不大可能回老家,这类人群其实是可以考虑拿补偿的。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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