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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了八百米,

犯了人生当中最大的错误

——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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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24年10月18日5时36分许,魏某某驾车径直冲向南星小学公交站台,与在公交站台等车的李某、杨某、吕某发生碰撞,造成三人受伤,事发后驾驶人魏某某弃车逃离了现场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开展现场救援和案件侦破,仅用时21分钟,于当日凌晨5时57分,在南星苑一区小区内将魏某某查获。

被交警带上警车后,魏某某后悔不已:“(酒后驾车)开了八百米,是人生中最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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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抽血检测,魏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警部门依法对魏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其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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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某某自己交代

当晚一共喝了2-3两白酒

4瓶500ml的啤酒

12罐330毫升的啤酒

一直喝到了凌晨4时40分

且自知“平常酒量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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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一旦发生

就没有回头路可走

事后捶胸顿足,悔不当初

不如事前谨小慎微,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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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

“逃跑”解决不了问题

肇事逃逸必追责!

第一时间主动报警

救助伤者,保护现场

才是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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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阅读

来源丨平安无锡

编辑丨王雯

审核丨曹芳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