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颖超作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中严守党纪、注重品行的革命楷模,由于长期操劳于事业,年事已高的她,最终超积劳成疾患上了多重疾病,难以根治。在病痛的折磨下,邓颖超经过了反复斟酌,给党中央递去了一封信,这封信正是邓颖超留给党中央关于处理自己身后事的嘱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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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承诺受理后,邓颖超又向组织人员委托了第二封遗嘱。一生无私奉公,从来不向党和组织提需求的她,这次却在遗嘱中,提出了一个特殊的请求。

可直至病危,都没有任何一个领导敢直接应承,来答应她的这个请求。那么邓颖超同志到底在遗嘱中提出了什么请求?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敢出面实现呢?

本期文章就带大家了解事情的始末,新来的朋友可以先点个关注,既方便回顾往期内容,又不错过之后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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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7月10日,邓颖超于北京逝世,享年87岁。在她生前曾留下过两份遗嘱,第一份是在1978年7月1日完成,于邓颖超逝世时公开发表;另一份遗嘱则是对第一封遗嘱的补充。

她在第一封遗嘱中说道:“人总是要死的,希望我死后能够火化遗体,骨灰不必保留,这是1956年决定实行火葬后我与周恩来同志的共同约定;也不必搞什么遗体告别会、追悼会,只需要公布这份遗嘱作为我已逝世的消息就够了。”

因为邓颖超同志认为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所做的一切工作和职务都是党和人民所决定的,所以她没什么好麻烦中央与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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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是,原与周恩来同住的房屋是属公有,是全民所有的,千万不要搞什么故居与纪念等,这是她与周恩来同志生前就反对的。

而对于周恩来同志的亲属后辈,遗嘱中也要求“党组织和有关单位领导及同志不要因对周恩来同志的深厚感情而不顾组织原则与纪律予以安排、照顾。这是周恩来同志生前一贯坚持的,这对端正党纪党风也十分必要。我并无亲戚,唯一的远房侄儿是个本分人,从未因我的关系而提任何要求与照顾。以上请于我逝世后一并予以公布。”

而在1982年11月5日写下的第二封遗嘱中,邓颖超委托了身边的工作人员组成小组,简单处理她的遗物,并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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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病重无救时不必采取抢救;积蓄尽数充公交坐党费;与周恩来故居交公处理;中办发予周恩来同志的文件书籍要退还原机关,其他出版物由中央处理分给共青团及青少年集中阅读的单位;一切资料图片、可充公物交由中央处理;个人衣物、遗物杂件留给身边的共同工作的同志及部分往来亲属留念使用。

邓颖超在这份遗嘱中将身故后的一切文书、图片、衣物都做了细致的安排。除却工作小组对第一条的病重不救仍有犹疑之外,都保证了会一一照办。

这两份遗嘱内容我相信,任何人读了都不能不为之动容、为之敬佩。两份遗嘱既是她向党、向人民交出的答卷,更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淡泊名利,克己奉公,极有操守的革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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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以往,许多优秀的老一辈革命家都写过相似的质朴感人的遗嘱,他们有的要求丧事从简,有的则将自己毕生的积蓄交了党费,有的把遗体捐献给医学事业,显示了一个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优秀品格。如果当下的领导干部都有邓颖超等老一辈革命家们这样高尚的思想境界,那该多好!

1991 年 7 月 27 日,邓颖超因高烧肺炎住进了北京医院。在此之前,她已经到了行动不便、进食困难的地步,生命垂危。

重病缠身的邓颖超考虑到自己万一到了不省人事的时候,若是工作人员的同志执意要求抢救,会为他人造成麻烦,便再三嘱托他们:“若是昏迷不能表达,也万勿采取抢救,以免延长病患痛苦,增加有关组织、医疗人员和有关同志的负担。”她希望国家不要在她身上浪费财力和物力,而是能够将这些资源节省下来,把钱用到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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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反复强调:“即便是我临死的时候,情况很危急了,也请千万不要抢救,那时候的抢救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延续那么一两天的生命也对我没什么用,还搞得医生和病人都痛苦。我看报纸上说美国有一个安乐死医院,人老了,该办的事也都办完了,就可安静地毫无痛苦地死去,我看这才是真正的人道主义!”

她虽明确要求过不要抢救,可真到了邓颖超病危的时候,却没有哪一位领导和医生肯这样做!谁也不愿意让这位对中国革命有巨大贡献的老人就这样离去,都希望她能长寿健康,继续见证祖国的未来。

况且就算她只是一位普通百姓,当她病危时,岂能束手旁观。特别是负责她病情的主治医生对手术情况预测很好的情况下,更不可能放任病患在病痛中死去,大家都下定了决心想要尽全力抢救这个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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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曾为周恩来总理做过多次手术的著名外科专家吴蔚然大夫,提出要为邓颖超同志“造一个胃漏”,即在胃上打一个口,这样可保证她能延续一至两年以上的生命,并主动请缨要求亲自主刀。中央政府不加犹疑地同意了这个治疗方案,并决定在 1991 年8 月 1 日下午,为邓颖超同志实行了“胃漏”手术,手术结果非常成功,邓颖超的生命得以延续了一年多。

但在1992 年 7 月 1 日,邓颖超病情再度告危,专家们再度进行了紧急会诊,然而已是无力回天。尽管邓颖超生前希望自己能做一名移风易俗的带头人,可中央领导的于心不忍,以及医护人员强大的责任心与不允许轻易放弃任何一条生命职业操守,让她最终未能实现安乐死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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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邓颖超同志的一生,从1919年“五四”运动起,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始终坚贞不渝;在革命生涯的七十多个春秋里,邓颖超为党,为人民,总是坚持原则,恪尽职守,面对枪林弹雨,血雨腥风不屈不惧。

说起邓颖超同志,很多人都会想起她作为周恩来总理夫人的身份。事实上,除去这层光环,邓颖超本身也是一个堪称伟大的女性。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彼时只是天津第一女子师范学校的一名普通女学生,但接受了新式教育,眼界与思想境界逐渐提高的她,与同学们积极加入到了游行的队伍中,从此与革命结下了不解之缘,而她未来的丈夫周恩来那时也在队伍之中,两人虽未相识,可后来回忆起来的时候,倒也不失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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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这些参与游行的爱国学生自发组织了一个名为“觉悟社”的革命团体,团结在一起,反封建主义、反帝国主义侵略,还自发的学习起马克思主义,立志要救中国于水深火热之中。邓颖超与周恩来自然也在这个团体之中,此时这两人才算真正结缘,随后二人在革命事业中共同地奋斗,成为一段佳话。

在那个思想还未完全解放的时代,妇女的地位普遍不如男子。为改变这一现状,改变世人对女子的偏见,自师范学校毕业后,邓颖超就主动提出了申请,要到男校去教书。在之后党的妇女解放事业中,邓颖超更是为男女平权四处奔忙,并提出了妇女也能拥有参政议政权利的言论。

邓颖超认为,女子的解放先要从思想上入手,知识及生活技能的具备也十分重要。于是1923年8月,在她的带领下,天津女性第一补习学校建立了,她开始免费为普通妇女授课,在这期间,她培养出了不少独立自主的优秀女性,这些人后来成了妇女运动的骨干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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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妇女日报》的女性周刊也广泛与众,邓颖超的思想逐渐得到了广大妇女的认同,影响了后来一代又一代的女性。

在邓颖超同志带头的妇女协会的不懈努力下,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顺利起草,为国内女同胞的婚姻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可以说,邓颖超同志为国内的妇女运动奋斗了几十年,她一直号召大家奋发图强,做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新女性。在她的感召与带动下,国内女同胞的社会地位果然有了极大提升。

邓颖超对革命的赤忱深深感染了周恩来,1923年8月8日,二人正式结为爱侣,誓在革命的路上共赴生死。

于是在后来战火纷飞的战场上,在二万五千里的漫漫长征路中,邓颖超始终一副不惧牺牲,英勇无畏的面貌。在国民党发动的白色恐怖下,她和周恩来同志一起,作为中国共产党员的代表团的成员,在重庆、南京等地辗转与国民党进行针锋相对的不懈斗争。几十年来,邓颖超始终对革命充满了信心,表现了一个共产主义者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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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放妇女的长期事业中,邓颖超曾有过一个孩子,可那是国内形势严峻,因为担心影响到革命事业,邓颖超瞒着周恩来偷偷将孩子打掉了。周恩来后来得知十分生气,但也并非不能理解妻子的决定,故而没有多加责怪。后来再度怀孕,夫妇二人都十分期待着这个生命的到来,但由于难产,孩子最终还是夭折,此后,因为身体原因,邓颖超再未有过孩子。

虽说邓颖超一生没有自己的孩子,却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维护儿童的权益上。

1937年爆发了抗日战争,无数家庭支离破碎,大批儿童在战争中失去了父母,流离失所。邓颖超不忍这些孩子流落四方,忍饥挨饿,于是开始四处奔走,说动各界人士创建了“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更是抛开政治成见,主动找到宋美龄争取到了国民政府的财力支持,为儿童保护做出了巨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邓颖超还为无数孩子能够获得医疗、教育等福利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改变了当时中国“生而不养”的现状,不愧是我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先驱、老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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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生无私奉献,对于自己的死亡更是拥有着豁达、超脱的态度,对于自己后事的嘱托与遗物的安排更是彰显了她作为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革命本色

甚至在晚年递给中央的遗嘱中,也是句句朴实,绝不谋私,字里行间中,都在告诉每一个共产党员:共产党人只有义务做人民的公仆,没有权利向人民伸手;作为一个取得了政权的共产党党员,特别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就应该奉行执政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在当今反腐斗争的进程中,邓颖超的遗嘱包括其他老一辈革命家的言传身教是一笔不可多得的精神财富,不仅在当下,即使在很多年以后,仍然具有深远的启迪和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