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四平市委批准,四平市纪委监委对梨树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王仪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仪凤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全无;背弃信仰,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毫无底线,私欲熏心来者不拒;恣意妄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畏难等靠,工作作风不深不实;公权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王仪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四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仪凤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梨树县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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