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14年的四川,资深钓友老刘(化名)在钓鱼的时候碰上了个大家伙,老刘使出浑身解数,都没能把它拖上水面,不得已找了人来帮忙,结果却让他大失所望。
呈现在他眼前的却不是什么大鱼,而是一根黑乎乎、沉甸甸的“木桩”。老刘心里不痛快,忙活半天只弄了一个这个。
可周围的钓友却炸开了锅,说这东西价值连城,这根“木桩”到底是什么?
鱼钩卡住的“宝贝”
2014年9月,秋风送爽,正是钓鱼的好时节。
家住四川的老刘是一位资深钓鱼爱好者,几乎每个周末都会骑着他的那辆老摩托,去钓鱼。
这天他像往常一样,起了个大早,带上心爱的鱼竿和精心准备的鱼饵,去到了位于两河镇双狮村附近的一条河。
河水清澈见底,阳光洒在水面上波光粼粼,风景美不胜收,老刘找了个风水宝地,摆好钓具,挂上鱼饵,满心期待着今天的丰收。
几个小时过去了,鱼漂却像睡着了一样,纹丝不动,老刘心里犯起了嘀咕:今天这是怎么了,难道鱼儿都放假了?
他不甘心,接连换了好几种鱼饵,调整了不同的垂钓技巧,甚至还换了个钓位,可依然没有半点收获。
眼看着太阳西斜,老刘无奈地叹了口气,看来今天只能空手而归了。收拾好渔具,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老刘习惯性地又甩了一竿,想试试手气。
就在他慢慢收线的时候,突然感觉鱼竿猛地一沉,一股巨大的拉力从水下传来,差点把鱼竿都拽飞了。
他顿时来了精神,紧紧握住鱼竿,不敢有丝毫松懈。
老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把它捞上来,周围有经验丰富的钓友凑过去一看,说你这哪是上鱼,是鱼钩被什么东西卡住了。
这可怎么办是好?几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去找村里人帮忙,请来了大型机械,要把这个东西勾出来。
村里的大车很快就到了,终于在众人的注视下,“猎物”露出了水面,不是什么大鱼,而是一段黑乎乎、沉甸甸的木头,老刘哭笑不得。
费了那么大力气,他决定让车把木头拖上岸,打算仔细看看,这木头表面光滑,质地坚硬,颜色黝黑,散发着一股奇特的香味,看起来非同寻常。
老刘把木头的照片上传到社交平台,立刻引发了钓友们的热议,有人开玩笑说他钓到了“宝贝”,还有人说这是价值连城的“乌木”。
老刘心里也犯起了嘀咕,这木头到底是什么来头,消息很快传到了两河镇政府,引起了一段关于乌木归谁的故事。
千年乌木是福是祸?
2014年9月12日,两河镇政府接到了群众举报,说是有人在河道里挖出了“千年乌木”。
政府立马重视起来,迅速组织了公安、林业、国土等多个部门,浩浩荡荡地赶往老刘家,老刘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原来这“木桩子”还真不是普通的木头。
当时这乌木已经被老刘送到了一个住在两河镇的朋友家,政府工作人员到了现场,经过一番调查,又跟老刘了解了事情的经过,最终确认老刘钓上来的确实是乌木。
而且初步估计,这块乌木已经在河道里埋藏了千年以上,这可不是小事,政府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把乌木运走,说是要妥善保管,进行进一步的鉴定和保护。
老刘也跟着去了镇政府,心里忐忑不安,满脑子都是问题,这乌木到底值多少钱,会不会被充公,自己会不会白忙活一场?
政府工作人员看出了老刘的担忧,表示还需要等专家鉴定了再确定,如果是宝贝,也会给他点奖励。
几天后林业专家来到了两河镇,对这根乌木进行了仔细的鉴定,经过测量,这根木头是一种叫作麻柳的树木,根据色泽和碳化程度来看,确为乌木无疑。
专家表示,这根乌木的价值不菲,具体价值还需要进一步评估,镇政府则给了老刘6000块钱作为奖励。
老刘拿着6000块钱,心里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毕竟他知道,这乌木的价值肯定不止这些。
乌木之争
老刘最后闷声不响收下了钱,这事也算告一段落了,但他的遭遇并非个例,其实在全国各地,类似的“乌木之争”屡见不鲜。
这乌木的归属权问题,还真是一道难解的题,像2012年的潼南乌木案,村民从涪江河道里挖出了大量的乌木,价值不菲,结果跟当地政府就吵起来了。
村民认为是自己挖出来的就归自己所有,政府则认为乌木属于国家,再比如彭州乌木案,也是村民和政府因为乌木的归属权闹得不可开交。
还有江西修水的乌木案,情况也差不多,都是因为乌木的归属问题引发了纠纷,这些案例都说明了乌木归属权问题的复杂性,可不是一句两句就能说清楚的。
乌木也叫阴沉木,简单来说,就是被埋在地下或水里几千年甚至上万年的树木。
由于特殊的环境和压力,这些树木经过漫长的碳化过程,形成了独特的质地和纹理,具有防腐、防虫、耐磨等特性。
是制作高档家具、工艺品和收藏品的绝佳材料,这可是千年难遇的宝贝,物以稀为贵,市场价值自然不菲。
一根上好的乌木,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难怪一根木头就能引发多次争议。
那么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还真别说,关于乌木的归属,现行法律的规定还真有点模糊,虽然提到过埋藏物的问题,但并没有明确规定乌木这类东西的归属权。
有些专家学者认为,乌木应该属于国家所有,因为它是埋藏在地下的自然资源,而另一些专家学者则认为,乌木的归属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和村民对于乌木归属权的理解也常常存在分歧。
村民们觉得,这乌木埋在自家地底下或者经常打渔的河道里,自己用了这么多年,就算是“用益物权人”了,挖出来了当然就该归自己所有。
而政府则认为,乌木是“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归国家所有。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说到底要想彻底解决“乌木之争”,还得靠法律的完善,相关部门还是得尽快明确乌木的法律属性,制定更加清晰的归属权认定规则。
平衡国家利益和个人权益,避免类似的纠纷再次发生,这样既能保护好这珍贵的自然资源,也能让老百姓安心。
结语
钓着鱼突然钓上来个价值连城的宝贝,换谁谁不激动?但这宝贝到底归谁,可就难说了。
法律的空白,让“谁挖谁的”和“地下都是国家的”两种观点争论不休,这乌木到底是天上掉馅饼,还是烫手山芋,到现在也没个定论。
完善立法,明确归属,保护资源,平衡权益,这才是解决乌木之争的根本之道。
信源
四川泸州村民钓鱼“钓”出千年乌木 视频中国 2014-09-16
四川村民“钓”出千年乌木【2】 人民网 201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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