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底,水钧韶给水世芳的家书 荷兰莱顿大学图书馆提供
近十几年来,关于荷兰汉学家高罗佩(Robert Hans van Gulik,1910—1967)的中国夫人水世芳女士的家世背景,一直传言不断,却始终未有定论。由于种种机缘,笔者在翻译高罗佩作品和传记的过程中,有幸接触到一些珍贵的一手资料,经过对比、梳理和进一步查考,多少澄清了几点相关事实,在此试述一二。
1946年5月至7月,高罗佩先生在荷兰驻重庆大使馆任职期满、即将离任之际,曾经去苏州和北京旅行,途中也顺路拜访了妻家亲眷,"在苏州时,我和世芳的母亲的家人共度了一周,过得最有意趣"。根据日记里的记录,他于5月9日到达苏州,10日与琴友查阜西同访蒯元治(水世芳的表兄弟),13日早晨去蒯家道别,当天下午离开苏州去上海,5月18日到达北京,一直住到7月6日离开为止。高罗佩在北京第一次见到了岳父水钧韶,与水家诸多亲眷也曾多次会面。他对水家族谱及历代先祖画像似乎格外有兴趣,专门找摄影师复制画像并亲自核对家谱,万幸有此一举,否则很多资料恐怕就不能留存至今了。
1965年,高罗佩先生应英国出版商海涅曼出版社的要求,撰写了一份英文自传稿,其中附有水世芳父母、祖父母与曾祖父母的图片。荷兰莱顿大学图书馆现藏有《黄浦水氏家谱》,从笔迹判断,必是高罗佩亲手抄录而成。这份家谱中记载水钧韶生于1878年,早年留学法国,获得商科学士学位,曾任驻法国、德国商务随员,回国后历任京奉铁路局局长、交通部参事、驻苏联列宁格勒总领事、外交部参事、天津县长等职,其妻蒯氏(1882—1918),江苏吴江黎里人,生三子五女,以世芳最幼;后来又续娶张氏,生一子四女。这位祖籍南皮的张氏夫人,想必正是流传多年的"水世芳是晚清重臣张之洞外孙女"这一说法的源头。莱顿大学图书馆还藏有一封写于1946年的家信,落款是"水钧韶张厚胜同启",可知张氏夫人名厚胜。1860年7月,张之洞在长子张权(谱名仁权)出生后,曾写下二十字以叙子孙行:"仁厚遵家法,忠良报国恩,通经为世用,明道守儒珍。"从姓名推测,属于"厚字辈"的张厚胜应是张之洞的孙辈而非子女辈。在1943年12月18日高罗佩水世芳婚礼宾客签名长卷上,可以见到林其煌、张厚图夫妇的名字,而张厚图正是张之洞长子张权之女,另有张厚锺之名,可能亦是张家同辈亲友。另外,张氏夫人的亲生女儿、水世芳的九妹水世嫦在日本去世后,学者石川忠久写给她的挽诗中有云"南皮遗裔世家流"。由此可见,水世芳的继母张氏很可能确为张之洞的孙女或侄孙女,然而就血缘关系而论,水世芳并不是张之洞的后代。
水钧韶是孙宝琦的外甥(或亲属)的说法也是流传已久。孙宝琦(1867—1931),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人,晚清至民国时期政治家、外交官,曾任民国外交总长、国务总理。至于二人是否有亲属关系,笔者在孙宝琦之弟孙宝瑄的日记里找到了确证。孙宝瑄(1874—1924),比水钧韶仅年长四岁。《孙宝瑄日记》中多次提到水钧韶,如光绪十九年(1893)十一月初十:"须臾已日中,余甥水孟庚来视余,余与午饭。……逮暮,孟庚始去。"根据孙宝瑄的记录,其长姊静仪未嫁而卒,四姊卒于1884年,从生年推测,水钧韶之母孙氏(1858—1878)或许是孙宝瑄的二姊。另外,孙宝瑄在日记中记录了许多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之事,如光绪二十四年(1898)十月初十:"将为六妹(澜如)行聘,部署礼物及灯彩酒宴,择期明日行礼,婿为张勤果之子瑞理(应为端理)。"张勤果,即晚清官员张曜(1832—1891),浙江绍兴府上虞县人,曾任山东巡抚,其次女端藜嫁与孙宝琦为妻,次子端理后来又娶孙家六女澜如。张曜与蒯家亦有渊源,他的姑父兼岳父蒯贺荪,正是水世芳生母蒯氏夫人的曾祖父。《黄浦水氏家谱》后附苏州黎里蒯家六代七人的简介,对照上海图书馆收藏的民国抄本《蒯氏世系表》,除了水世芳的表兄弟元治、元澄在世系表中为元浩、元瀚之外,其他人名完全相合,足证家谱中所录不谬。
这里必须提到另一个悬而未决的疑问,就是水世芳女士的生日。根据高罗佩水世芳婚书上的记录,水世芳生于1919年9月24日,然而《黄浦水氏家谱》里记载她的生母蒯氏卒于1918年。另有一个说法,就是水世芳的学士学位证书显示她生于1916年。
高罗佩先生在自传稿中记述了水世芳的早年经历:"(1937年)日军入侵北京后,她与许多学生一起撤离,逃难到长沙,然后继续南下到越南河内,最后抵达昆明,在昆明进入流亡大学,后来又到了成都,获得齐鲁大学社会历史学硕士学位。"根据水世芳女士的自述,当年出京南下时,"父亲给了我一笔钱,可以维持很长一段时间的生活,但是我进入大学后,从昆明辗转到成都,这笔钱就用完了。我不得不出去求职,在荷兰驻重庆使馆社会事务部找到了一份工作。……在英国大使馆的宴会上,一个名叫刘谟仙的女友介绍我认识了一名荷兰外交官。……我们彼此相爱,决定结婚"。
截至1943年9月二人订立婚约时,水世芳别亲离家、在战火中辗转漂泊西南各地已近六载。莱顿大学图书馆藏有一封水钧韶给水世芳的家书,写于1943年底:
世芳女览,前接汝来函,只言拟与荷兰使馆高秘书订婚,余并不知其国籍。兹接世玲函,始悉对方为荷兰人。外国人我也赞同,惟对方既非中国籍,似宜慎重,故结婚最好在教堂或其他公共处所举行,并于婚后向中国法院及荷兰使馆备案,俾留相当之证据。又闻外交界友人云:与外人结婚须依照两国法定方式办理。依我国法律结婚应有公开之仪式及二人以上之证人。荷兰国结婚方式如何,希详细询明后,按其法定要件办理。汝将来婚后,偕高君远游欧陆,以广眼界,不无裨益,惟余希高君常在我国使领馆服务,藉免与家人远隔,是所至盼。至如汝之出嫁费,我可拨兑北京钱一万元,汝可设法托人汇拨,如急需用款,可出利息向友人商借,我均担任照还也。
从信中可见,水钧韶是从六女世玲(水世玲与其夫张守谦当时亦在重庆,因此知情)处方才得知与八女成婚在即的乘龙快婿、"荷兰使馆高秘书"居然是外籍人士,不过仍然表示赞同这桩婚事;接着叮嘱女儿缔结跨国婚姻应格外慎重,务必依照两国法律规定,妥善办理必要的文件和事宜,其异乎寻常的胸襟和识见,想必与多年从事外交工作的经历不无关系,或者可以说正是因为做过外交官,方能虑及此处;最后希望女婿以后能长留中国任职,使得女儿不至于远离家人,且结婚所需之费用全由自己负担,却又是传统中国式父母的行事风格,既为子女眼前须办的大事解囊出资,更为其今后的生活做长远筹划,殷殷关爱之情尽在其中,读之令人动容。
作者:张凌
文:张凌 编辑:陈韶旭 责任编辑:李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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