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贩卖麻精药品
涉嫌贩毒
近年来,随着毒品问题的复杂化,新型毒品不断出现,其犯罪数额不断增加,其中涉麻精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犯罪案件频发,成为毒品犯罪领域的新焦点。很多人仍片面认为毒品仅限于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等,事实上,非法贩卖国家列管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精药品,同样构成贩卖毒品罪。
01
简要案情
被告人王某曾经是某虚拟货币聊天交流群中的一名成员。在平时的群聊中,王某发现不少群友对阿普唑仑、艾司唑仑跟思诺思这类国家管控的精神药物有很大的需求,且出价非常高。刚好王某此时正处于治疗失眠症时期,能够从医院开到上述药品,王某就想到可以把自己的药拿到网上去售卖,以赚取高额利润。于是王某就把其拥有药品的消息发到多个聊天群内,过了一段时间就有买家陆续联系他。买卖双方通过聊天账号私聊,再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完成交易。在一次出售给溧阳买家的过程中,被溧阳公安机关查获。
经查,被告人王某通过网络向他人贩卖思诺思30粒、艾司唑仑18粒、阿普唑仑31粒,非法获利人民币3750元。
02
调查与处理
经依法审理,被告人王某多次向多人贩卖、运输毒品,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属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对被告人王某以运输、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03
法官说法
麻精药品具有两重性,不能等同于普通药品,使用得当是可以治病救人的药物,非医疗目的的滥用就是毒物,不仅会危害人体健康形成瘾癖,更会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国家对麻神药品依法实行管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进行麻神药品的经营、运输等活动。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和药品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不得非法销售、购买和滥用纳入国家管制的药品。患者在治病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医嘱用药,不得私下滥用,如果在使用麻精药品,停药后产生兴奋、失眠、焦虑、强烈心理渴求和强迫性的觅药行为,甚至难以忍受的身体、精神药物依赖症状,请及时就医。同时购买精神药品要到正规医疗机构购买,生活中如果有人委托你帮忙购买精神药品,请你坚定拒绝,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我国始终保持依法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人民法院坚持从严惩处,展现出强大的司法力度与决心,我们将继续深化禁毒斗争,延伸审判职能,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药品安全问题,积极举报和打击非法贩卖管制药品的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滥用麻精药品是吸毒!
非法贩卖麻精药品是贩毒!
04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来源:溧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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