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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源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浑源县二O二四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浑政征土字〔2024〕3号)收悉,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浑源县将集体农用地0.2383公顷(其中耕地0.2382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662公顷,共计0.304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建设用地涉及浑源县的蔡村镇蔡村等4个乡镇4个村,具体位置以你县人民政府上报资料为准。上述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3045公顷,作为浑源县二O二四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二、当地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三、当地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依法供地。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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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大同市云州区2024年第三批次乡村建设用地的请示》(云州占土请字〔2024〕2号)收悉,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集体农用地21.7379公顷(耕地4.6893公顷)、未利用地0.3654公顷,共计22.103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涉及周士庄镇后埔村等4个乡镇9个村,具体位置以你区人民政府上报资料为准。上述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2.1033公顷,作为云州区二〇二四年第三批次乡村建设用地。

二、你区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和公告等工作程序,做好被占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妥善解决好被占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要按照国家、省有关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政策,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的要求,依法依规办理宅基地手续。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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