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有关违法犯罪的高发期,为了谋取私利,一些个人或商户在没有取得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带来了极大安全隐患。

12月25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获悉,日前,成都东部新区公安依法查处非法存放烟花爆竹仓库1处,现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近2000件,价值17余万元,涉案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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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公安打掉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

12月14日21时许,接到群众举报线索,有外来人员在东部新区壮溪镇高产村6组租用一闲置酿酒板房储存烟花爆竹的情况。接报后,东部新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核实处置。

调查发现,该批烟花爆竹经营者为陈某,其以倒卖烟花爆竹为目的,于10月底在东部新区壮溪镇高产村租赁叶某的闲置酿酒板房作为烟花爆竹存放点,11月初在四川安岳购买2万余元烟花爆竹,之后在湖南浏阳市购买15万元烟花爆竹,所购买烟花爆竹均送往壮溪镇高产村进行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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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东部新区正在继续深挖货物来源,对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的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运输、存储和销售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可能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威胁公共安全。广大市民切勿通过朋友圈、网络平台等非正规渠道购买、销售或传播相关信息,以免触犯法律。发现非法交易或安全隐患,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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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公安打掉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

(图片由成都市公安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