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执法队员在路面巡查时发现中兴路上某小区底层的铝合金门窗商铺正在进行金属切割活动,现场切割的声音尖锐刺耳,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影响。面对这一情况,中队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对店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展开了进一步的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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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法现场,执法队员向该店经营者详细普法宣传了《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法规。根据该办法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不得从事金属切割、石材和木材加工等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经营活动。该店铺在小区楼下进行金属切割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规,对周边居民的休息和生活环境造成了干扰。执法队员要求店铺立即停止金属切割活动,并现场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待下一步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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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执法队员的宣传教育,商户表示对相关规定了解不足,并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错误性,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规范经营行为,不再在小区楼下进行金属切割等噪音扰民的活动。同时,他们也感谢执法人员的及时提醒和帮助,表示将积极配合后续的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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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执法队将加强对辖区铝合金加工店的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对存在切割、加工等噪声扰民问题的店铺进行整治,维护社区的安宁

管理条款

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五条第一款: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不得从事金属切割、石材和木材加工等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解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处罚条款

《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金属切割、石材和木材加工等商业经营活动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