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烟花爆竹怎么回事儿?”
“我买来准备自己燃放的。”
“你放那么多?”
“我也卖一些。”
12月25日
菏泽鲁西新区公安分局车站派出所
查处一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
商户曹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12月25日,车站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社区警务工作时发现线索,永昌路上一商户涉嫌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商户曹某在没有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自家小型厢货车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并进行销售。据查,该商户经营的门市不具备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民警现场依法将烟花爆竹扣押,全部安全转移并妥善处置。
曹某到案后,对其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鲁西新区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曹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未经许可
不得生产、运输、存储
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菏泽鲁西新区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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