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进一步明晰了本市绿色建筑发展工作主体责任,夯实全过程管理链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为提升本市绿色建筑发展能级,促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内容,夯实相关主体责任,明确绿色建筑要求,普及绿色建筑理念,增强社会公众的绿色建筑意识,近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办,市绿色建筑协会承办的《条例》首场宣贯启动会顺利召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马韧出席,市绿色建筑协会会长崔明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一是要切实增强推进本市建筑领域绿色转型的责任感、紧迫感,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绿色低碳转型是中国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条例》的发布为本市推进实现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建筑领域绿色转型也成为行业发展的内生需求。管理部门、行业企业要准确把握建筑业面临的历史性变革,向绿色转型要动力,从风险挑战中寻求新的发展机遇。二是要加快出台各项配套政策,强化监督,压实责任,推动《条例》落地落实。抓紧完善各项配套机制,保障《条例》可操作、可实施;要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条例》要求落到实处;要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为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三是政府、企业、行业协会要形成合力,同频共振,推动形成崇尚绿色低碳生活的社会氛围。建筑领域的绿色转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政府要发挥好引领和示范作用,企业要发挥好绿色转型的市场主体作用,行业协会要发挥好平台作用,为推动本市绿色建筑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共同努力。
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节能处从《条例》的编制背景、《条例》的主要思路和内容、下一步工作设想三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分别对《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三部地方标准进行了宣贯。
各相关委办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相关处室及事业单位、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共230余人参加会议。
供稿:委节能处
编辑:何清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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