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曲阳县中心城区建筑风格引导及控制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为强化我县城市、建筑和环境的艺术性和地方特色,改善城市品质,提高规划设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管理规定》起草情况说明如下。一、起草背景和政策依据
按照县委县政府塑造特色城市风貌,建设“北岳福地· 艺美曲阳”的有关要求,根据《曲阳县县城建筑风貌设计》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成果,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曲阳县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及附属设施的景观风貌规划管理适用本规定。
三、总体目标
本导则以“划分基本单元,进行分类施策,实施精准管控”为核心手段,以城市背景建筑为主要抓手,以促进城市风貌整体升级为最终目标,围绕建筑风格控制提出具体管控措施。一是强调嘉禾山对中心城区的风貌引领,以“城中望山、山顶望城”为目标,构建“山城相望”的空间格局,强化曲阳“一山领城”的景观风貌特色。二是以孟良河水系为核心,梳理九龙沟、木道沟、跃进渠等水系,形成“三水穿城、城水共生”的整体水系格局。三是重点打造六条城市轴线,搭建城市精华骨架。沿恒山路打造城市礼仪形象轴、沿正阳街打造城市文化展示轴、沿南环路及北环路打造城市景观展示轴、沿恒阳街及东环路打造新城形象轴。四是打造三大核心片区,城东门户、新城中心、北岳文化古城。融合不同形式的地标建筑及构筑物,凸显城市风貌特色。
四、《管理规定》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不同风貌区管控要求、建筑风貌控制要求、夜景照明控制要求、夜景照明控制要求、景观绿地控制要求等五部分。重点内容有:
(一)不同风貌区管控要求
根据《曲阳县县城建筑风貌设计》,按照对城市整体景观风貌的影响程度,将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划分为不同等级的景观风貌区域形成老城风貌区、现代城风貌区、未来城风貌区、现代高铁风貌区、南部产业风貌区。
(二)建筑风貌控制要求
建筑风貌应体现地方自然与人文特色,形成与自然环境协调的城市景观,满足所在地段的城市设计导则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对下列十二方面进行要求:建筑风格、建筑形态、建筑界面、建筑高度、建筑天际线、建筑面宽、建筑屋顶、建筑色彩、建筑材料、建筑朝向、建筑退线、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等。(三)夜景照明控制要求以亮度适中的黄白暖色调为主,以暖白投光灯适度渲染建筑特征。功能性照明满足功能需求、节能环保、形式简约。景观性照明突出场地及建筑重点、渲染氛围、创新变化。
(四)广告牌匾控制要求
建筑户外广告牌匾的风格和色彩应与建筑风格和色彩相协调。广告牌匾应采用铝塑板、彩钢扣板、霓虹灯等其他新型材料,禁止使用喷绘布等低档材料和荧光涂料等反射光强的材料,广告牌包边可根据功能需要采用木材和不锈钢等材料。
(五)景观绿地控制要求
应提高建设项目园林绿化水平,居住、文化设施、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建设项目绿地率不得低于35%。鼓励采用垂直绿化、架空绿化、屋顶绿化来丰富建设项目的绿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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