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公安部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凸显惩治电诈的决心。

不少人对电诈深恶痛绝,却又防不胜防。视频里甜言蜜语的“妹妹”竟是骗子;微信群里抢了几个红包就被骗走40多万元……与传统诈骗犯罪相比,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多变、实施速度更快、犯罪成本更低、传播的隐蔽性和广域性更强。犯罪手法加速迭代,诈骗的精准度、伪装性越来越高,而且往往有产业上下游相互配合。单靠公众自身的反电诈能力难以与之抗衡。

反电诈,既要严厉打击诈骗行为的主要实施者,也要有效惩治协助犯罪者。《惩戒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惩戒对象和惩戒措施,对“卡农”“号商”等涉诈黑灰产从业者给予适当惩戒,丰富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工具箱,形成对现有刑事打击、行政处罚措施的有效补充。

此外,电信网络诈骗涉及金融、电信、互联网等多个行业领域,《惩戒办法》明确了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三项惩戒措施,让惩戒对象付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代价。这进一步延伸了反电诈触角,压缩了高风险人群利用相关卡、户闪转腾挪的空间,也释放了强有力的警示信号,有助于构建运转高效、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全社会反诈格局。

惩戒体系更完善,对惩戒尺度和精准性要求也更高了。《惩戒办法》在对被惩戒对象实施惩戒时,也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允许被惩戒对象既有的代扣代缴税款、社保、水电煤气费等基本生活支出正常办理,用力适度、精准到位。

天下无诈,是广大群众的期待,也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配合。只有群防群治,进一步筑牢反电诈防火墙,才能让电信网络诈骗无处遁形、无计可施。不相信天上掉馅饼,才能绕开更多陷阱。也提醒那些心怀“发财梦”的人,赚钱的方式有很多,别给骗子当工具。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梁 瑜 中国经济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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