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大陆将继续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制定“一国两制”的台湾方案,为两岸走向和平统一创造条件。

同时国台办还强调,“一国两制”台湾方案将会充分考虑台湾的现实情况,并且吸收两岸同胞在统一问题上的意见,照顾台湾同胞的利益和情感。相信两岸同胞会对“一国两制”有重新的认识,在两岸走向统一的过程中,“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内涵将会得到充分展现。

就在国台办在两岸问题上表态的同时,最高法也在两岸问题上开始有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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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华社在12月25日发布的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当天发布了《〈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的决定》,并决定在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该《决定》的主要内容,强调维护两岸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具体来说,就是认可台湾法院在民商事等领域的法院判决书,并且可以免公证。

这两则消息结合起来,其实就解决了此前一直都不够清晰的问题,即两岸统一究竟是法律层面优先,还是实际层面优先。从目前的公开资料来看,应该是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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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导致最高法出台这一决定的直接原因,还是香港问题带来的经验。12月2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经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做出的民商事判决。

因为在11月19日,香港高等法院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了宣判,45名乱港分子将面临4年2个月到10年不等的刑期。但大陆法律和香港法律存在隔阂,导致法院的判决和大陆不兼容,所以最高法推出了这一决定,并计划在明年1月1日实行。

那这一决定对两岸统一又有什么作用呢?简单地说就是为统一台湾时提供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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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管台湾问题最终的解决方式是和统,还是武统,都会面临同样的问题,即两岸统一时,台湾的法律是否还有合法性和约束力?是否要在岛内重新制定民事和刑事法律,以稳定岛内的平稳?要做这么多工作,其实不现实的,为了保证台湾的平稳和稳定,沿用岛内制定的法律是最直接的选择,同时也是反弹最小的做法。

再有就是如何保证岛内经济稳定,没有法律提供保障,台湾的金融体系和贸易体系可能会直接走向崩溃,最终的结局就是台湾经济崩盘,货币、债券、股票一泻千里。我们的目的是要统一台湾,而不是要一个破败不堪的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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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法律的沿用和可预测性就显得至关重要,这也是最高法推出这一《决定》的根本原因。但是《决定》也提出了“例外”情形,如果台湾法院通过未经合法传唤、通过欺诈方式取得等方式做出的判决,将不会得到最高法的认可。除此之外,如果台湾法院的判决违背了“一个中国”原则,损害国家法律基本原则的情况下,也不会得到最高法院的认可。基于“乱港”问题,这也为统一后打击“台独”势力提供法律基础。

一言以蔽之,最高法的《决定》,不仅仅是要将台湾法律纳入到大陆法律体系内,为两岸统一后提供法律上的支撑,向前迈出一步,保证台湾社会在两岸统一之后的正常运转的同时,保证台湾民众在两岸统一之后,生活不会受到太大的干扰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