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行政公益诉讼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公共利益的有力方式。时隔一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再次发布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涉及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不履行无障碍设施监管职责。

案情显示,2013年前后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龙洲大道巴南皮草城段系重庆市巴南区城市主干道,周边有多个商业区、生活小区以及学校,是居民出行的重要通道。但附近商业体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擅自改造该路段人行道,人为损毁盲道,并在人行道上违规设置约103个机动车停车位,严重影响行人尤其是盲人正常通行。巴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巴南区城市管理局对经营主体擅自改建市政设施的行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对巴南区城市管理局立案调查,于2023年5月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履行对无障碍设施的监管职责,改善辖区残疾人群体的外部出行条件。2023年7月,该局书面回复已督促经营主体全部整改到位。

巴南区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发现,整改铺设的盲道材质不符合标准且约一半已出现损坏脱落,部分机动车停车位仍未达到“与盲道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的要求。后虽经巴南区城市管理局重新铺设和修复,但仍有34个机动车停车位与盲道安全距离不足1米,其中19个距离盲道仅为0.08米,不符合设置规范要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遂以该局为被告,于同年9月向巴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决巴南区城市管理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巴南区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巴南区城市管理局对不符合设置规范要求的停车位重新施划或者取缔,巴南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巴南区城市管理局召开听证会,一致认可整改效果。据此,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变更诉讼请求为确认违法。

法院认为,巴南区城市管理局在诉讼期间已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履行法定职责,遂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巴南区城市管理局对全区盲道管护情况开展大排查,共发现损毁盲道170余处并全部整改到位,还会同住建部门决定在巴南皮草城天桥处加装电梯,方便行人尤其是残疾人出行。

编辑 白爽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