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由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昆明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起草的《林下种植用地要求》地方标准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发布。
随着社会对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林下种植作为一种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于一体的绿色发展模式,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用地要求和管理标准,林下种植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为此,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多方力量,制定了《林下种植用地要求》地方标准,以规范昆明市林下种植行为,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昆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昆明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经过标准立项、组建专家团队对标准的优先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规范性等进行技术审查,广泛征求意见、报市政府审批等程序,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
《林下种植用地要求》地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林地使用原则:保护生态环境,不得对林地造成不可逆的不利影响,严格用途管制,不得改变林地性质,同时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禁止在林下种植有害外来入侵物种。
林地选择范围:明确了不应开展林下种植活动的林地范围,如国家公园及自然保护区内的林地、自然公园中属于禁止开发的林地、国家一级公益林、林地保护等级为Ⅰ级的林地、划定的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内的林地、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生境)及生物廊道内的林地、坡度在25゜以上的生态脆弱区的林地以及法律法规及国家、省规定禁止发展林下经济的其他林地。
林地使用申请:规定了林下种植用地的申请要求,确保林下种植活动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
林下种植技术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林地,提出了具体的林下种植技术要求,包括林地清理、整地方式、不同地类种植要求、遮盖物要求、辅助材料收集处理等,以保障林下种植活动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林下种植用地要求》地方标准的发布,将有助于规范林下种植行为,减少因无序开发而导致的生态环境破坏,推动林下种植产业科学化发展,为绿色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云南网记者王琼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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