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刘延丽 通讯员 张丽雪)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就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联合发布提示。
提示指出,各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粮油果蔬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经营者,以及药品经营者、扫雪铲冰等季节性用品经营者不得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各类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提供住宿及服务的,应当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另外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各餐饮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店内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因产地、规格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分别标示品名、价格,不得出现“两套菜单”等。
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协同监管执法,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相关链接: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联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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