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抚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东杰主持召开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红、王华、赵晗、安立柱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勇,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韩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志强,区监察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相关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会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实到会2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24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经济指标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结。
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事项。
来源:抚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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