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一海上餐厅被强制拆除!
曝光!曝光!严重违规!400多平方米厦门一海上餐厅被强制拆除!
用火用电用煤气
木质结构加泡沫支撑
面积达400多平方米……
位于翔安区金海街道欧厝社区的一处海边渔排餐厅竟违法占用国家海域,经营过程中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
12月27日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支队”)联合属地街道、社区城管、农业等执法部门全面拆除这一严重违规占海设施
漂浮在海面上的违法餐厅
该渔排餐厅为近年来厦门拆除的最大面积非法占海设施,也是福建省安办重点督办的事项。渔排面积达400多平方米,内设包厢、厨房、吧台等,全部采用木质结构,不仅通水通电,还有煤气罐。渔排整体采用木质结构,底部则通过泡沫的浮力支撑,利用泡沫漂浮于海面,靠近码头一侧的泡沫仅仅通过20多根锚来固定。
支队海洋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张昌鸿介绍:“有水有电甚至配了煤气罐,让人看得胆战心惊。”
这类海上餐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烹饪时极易发生火灾。
现场,伴随着机械阵阵轰鸣声,各式木板被一一拆除。
为了高效完成拆除任务,执法人员动用了电焊、撬棍以及电锯等多种工具,拆除后的废料被送往对应场所销毁。
此次强制拆除涉及海上拖带、吊装,施工难度较大,执法部门共出动了7艘船艇、10部车辆及117名执法人员,成功拆除违规占海设施,有效震慑了占海违法行为。
敲响警钟!深刻教训!
这种行为不能有
违法占海、围填海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对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进行围海、填海活动的,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海峡导报记者 陈婧琳 通讯员 胡建平 张景川 许晓煜
综合厦门海洋XMHY
编辑 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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