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零首付”购房的消息在网络上炸开了锅,不少购房者被这一看似诱人的营销策略所吸引,纷纷跃跃欲试。然而,就在大家摩拳擦掌准备上车之际,地方金融监管局却紧急发文,明确提示“零首付”购房暗藏诸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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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首付”购房,这个看似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真的有那么香吗?近日,山东金融监管局的一纸公文,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众多购房者的头上。该局明确指出,“零首付”购房套路重重,购房者需提高警惕,切莫因小失大。这一消息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发了广泛关注。

难道“零首付”购房真的是个美丽的陷阱?购房者究竟该如何抉择?别急,让我们先来看看“零首付”购房究竟有哪些套路。

套路揭秘:他方垫资、高评高贷、偷梁换柱

据山东金融监管局介绍,“零首付”购房套路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他方垫资”,即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预先垫付首付款,购房者需在短期内分期还款;二是“高评高贷”,即通过做高购房合同价格,向银行贷出更多款项覆盖首付;三是“偷梁换柱”,即挪用其他种类贷款支付首付,往往伴随伪造虚假交易背景等违规操作。

这三种套路看似巧妙,实则暗藏玄机。首先,“他方垫资”模式下,购房者虽然暂时无需支付首付,但短期内需承担高额的利息和手续费,经济压力不减反增。其次,“高评高贷”模式下,购房者需支付中介服务费,并承担更多税费,成本直线上升。最后,“偷梁换柱”模式下,购房者不仅面临贷款期限错配、倒贷接续等风险,还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犯罪,得不偿失。

更为严重的是,“零首付”购房并未实质解决购房者资金短缺问题,反而可能增加购房成本。一旦银行发现首付款来源存在问题,购房者将面临贷款申请被拒或提前收回贷款的风险,甚至可能陷入“房贷两失”的困境。

多地住建、中介协会示警

事实上,不仅是山东金融监管局,广东多地住建、房产中介协会也近期也在示警“零首付”购房风险。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更是直接点名个别房企违规推出“零首付”、“免息垫首付”等营销噱头,导致购房者资金损失。

看到这里,相信不少购房者已经心生寒意。原本以为捡了个大便宜,没想到却是个烫手山芋。这不禁让人感叹:购房路上,陷阱多多,还需擦亮双眼啊!

“零首付”购房看似美好,实则暗藏玄机。购房者切勿被一时的利益所蒙蔽,而应理性看待市场变化,根据自身承受能力办理贷款。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营销行为,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