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廉洁征兵工作,推进阳光征兵,确保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建立廉洁征兵“零报告”制度和廉洁征兵监督员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东源县廉洁征兵监督员信息予以公示,欢迎社会监督。

一、廉洁征兵相关规定

(一)廉洁征兵“十不准”

1.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2.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3.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4.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5.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6.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7.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信工具等。

8.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9.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10.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二)廉洁征兵“十严禁”

1.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基层征兵工作。

2.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应征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3.严禁借征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等。

4.严禁接受应征对象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5.严禁私自截留、挪用、调整征集名额。

6.严禁县(市、区)之间相互调整征集指标、去向。

7.严禁违规签署政治考核、体格检查等结论。

8.严禁未经会议集体研究私自定兵。

9.严禁借回访新兵之机组织购物、旅游等无关活动。

10.严禁私自与部队协商送不合格新兵。

二、廉洁征兵监督员及联系方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以上廉洁征兵监督员作为兼职监督人员,履行群众监督职能,配合有关职能部门重点监督征集部门和征兵工作人员廉洁征兵履职情况,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暗腐败”问题。广大群众如发现任何征兵违法违纪线索或廉洁征兵问题,可直接向上述廉洁征兵监督员或东源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62-8831856、0762-8831858)进行举报反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扫码进入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

东源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