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单位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综合素质,防止易制毒化学品发生丢失、被盗、被抢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造毒品,切实做好雅安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相关工作。12月18日,芦山县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科局对全县24家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单位信息员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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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组织各企业单位学习并重点解读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县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科局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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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各企业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责任体系,按照易制毒化学品“一书一签”,严格落实易制毒化学品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防护到位、杜绝“三违;二是制定易制毒化学品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确保制度职责上墙,分工责任明确;三是各企业单位采购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选择具有相应经营许可和备案资质的供货方,依法办理购销、运输等相关手续;四是各企业单位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知识培训,严格落实双人双锁和专人管理,做好台账管理工作,化学品入库、出库后,应及时对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进行登记,并要求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签字确认,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和使用程序;五是要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六是要严格落实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报告制度,在企业关闭、转产、停产时,对剩余易制毒化学品要及时科学处置;七是企业单位不能瞒报、隐报信息,必须合法合规生产销售,做好仓储管理,保证监控全覆盖。

会后,芦山县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科局召开芦山县2024年全要素监管制毒物品部门联席会议,总结2024年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安排部署2025年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部门协同作战,闭环管理,构建信息共建共享机制。

通过此次培训,各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单位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管理职责,强化了安全防范意识。芦山县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也将着力提升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水平,联合相关监管部门全面筑牢全县易制毒化学品管控防线。(供稿:芦山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