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湖南株洲一男子夜晚进山捕鱼,疑被当成猎物遭枪击身亡。事发次日,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后被检方提起公诉。 今年1月2日,死者儿子何先生告诉红星新闻,已接到法院通知,案件将于1月3日上午开庭审理。
▲案发地附近。图据受访者
63岁男子进山捕鱼疑被当猎物枪杀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何先生介绍,2024年1月10日晚,其63岁的父亲进山捕鱼。当晚,其父出去后迟迟没有回家。何先生随后开车赶回家寻找父亲。次日凌晨,何先生在山中找到父亲时发现其已经死亡,他当场报警。
警方破案后,何先生得知,父亲疑似被打猎者当成猎物,遭枪击身亡。据嫌疑人在2024年3月的调解会上向何先生描述,他们当时带了两条枪,在打猎时用夜视仪扫到一个活体后,便站在车上开枪射击。事发时,他们中有两个人一人开了一枪。
红星新闻获取的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检察院株渌检刑诉〔2024〕140号起诉书显示,2024年1月10日晚,刘某2携带1支仿健卫八小口径步枪和马某到株洲市渌口区打猎。其间,由刘某1担任打猎向导,文某、马某负责搜寻猎物。
当晚11时许,当车辆从长远村的山冲掉头行驶至一转角时,几人发现“猎物”,刘某1持枪射击两枪,打中被害人何某,马某、文某寻找猎物未果后返回车中。随后,四人继续在龙潭镇一带的山林内使用枪支狩猎。
次日,何某被发现已死亡。经鉴定,被害人何某系被枪弹击中左颈部造成颈4脊髓损伤,导致中枢性呼吸衰竭而死亡。
2024年1月11日,公安机关将刘某1、文某、马某抓获归案。
3名被告人中一人有犯罪前科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检察院株渌检刑诉〔2024〕140号起诉书显示,因犯抢劫罪,株洲市渌口区人刘某1于2004年9月16日被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二年六个月。因持有枪支,于2019年11月30日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20年1月22日被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2018年年底至2024年,刘某1多次为他人到渌口区龙潭镇周边的山林内打猎担任向导,期间曾使用枪支捕获猎物,湖南湘潭县人马某、株洲市渌口区人文某先后多次参与非法狩猎。
2023年7至8月,马某从刘某2处获得一个枪机。得到枪机后,马某购买了精密管、铁丝等物品,在该枪机上加装了钢管、枪托、导轨、瞄准镜,同时修复了击针,成功制作出一把火药枪。2023年11月,马某将枪支放到刘某2的办公室。经鉴定,该枪支为以火药为动力可发射金属弹丸的枪支。
2024年10月,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检察院就何某被枪杀案向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某1、马某、文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马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枪支,应当以非法制造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1过失致人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5年1月2日,何先生告诉红星新闻,已接到法院通知,案件将于1月3日上午开庭审理。
红星新闻记者 胡闲鹤
编辑潘莉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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