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河南省潢川县一位陈姓村民向315诚搜网投诉称,由中建筑港集团公司承建的花埠大桥淮河码头项目,为了便于拉土,施工方在围墙以外占用耕地修路,以及在淮河大堤两边倒土,涉嫌“占用村民耕地、破坏水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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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被封。投诉村民供图

据陈姓村民表示,花埠大桥淮河码头项目在修建过程中,需要将270多万方土从项目上取走,由于每方中标价格仅为十几块钱,中标单位的吴姓负责人为了节省成本,以及运输便利,在淮河滩上修建了一条长约两公里多的施工道路,想利用“最短距离”,把修码头挖出来的废弃土方,像小山一样堆积在附近村庄路边和长着麦苗的基本农田里。其中,多达50多亩的耕地被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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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供图。

除此之外,这位陈姓村民还向315诚搜网表示,根据我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在淮河滩上修路和破坏耕地的行为,如果没有向相关部门进行报批,已经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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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公开资料显示,新建的花埠大桥位于信阳辖区内的息县和潢川县之间,横跨淮河。该工程全长1.72千米,其中桥梁长度955米,路基长度765米,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建成之后,主桥通航净宽可达150米,净高10米,能满足1000吨级船舶通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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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供图。

针对涉嫌占用耕地修道路的指责,中建筑港集团公司负责花埠大桥淮河码头项目的陈姓负责人满口否认。他向315诚搜网表示,花埠大桥淮河码头项目是经国家多个部门批准的项目,土地审批完整,不存在侵占耕地的问题。

对村民投诉在项目围墙以外的淮河滩上修路和破坏耕地,花埠大桥淮河码头项目的陈姓负责人称,接到村民投诉之后,信阳市和潢川县都曾经派人来现场调查,没有发现有占用农民耕地的行为。

315诚搜网调查发现,花埠大桥淮河码头项目一部分在潢川县魏岗乡辖区内。除了花埠大桥淮河码头项目的陈姓负责人之外,对于是否占用了农民的耕地修路拉土,包括魏岗乡负责土地管理的冯姓负责人也进行了否认。他告诉315诚搜网,修建花埠大桥淮河码头项目是经国务院审批的重点项目,所有用地都在耕地“红线”之内,如果村民认为监管不力,或者用地不合法,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起诉用地单位。

对于监管部门和业主单位的集体否认,魏岗乡凤淮村一位秦姓村民却表示,有邻近村子的耕地的确被占,据听说每亩补偿价格是1100元左右。除此之外,凤淮村还有两条废弃多年的通水渠也被占,没有给他们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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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供图。

另据凤淮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表示,拉土方的施工单位为了获取暴利,涉嫌与村干部进行勾结,对村民恩威并施,在没有取得征地手续的情况下,破坏很多村民耕地,加宽道路方便20多辆车拉土,把上万方的废弃土,像小山一样随意堆放到耕地、路边、沟渠里,破坏了水利设施。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破坏通水渠影响水利设施的说法,没有得到凤淮村秦姓村民的认可。这位村民告诉315诚搜网,现在的村民取水灌溉都是通过自己地头的机井,修路被掩埋的通水渠已经荒废,失去灌溉功能很多年了。

潢川县来龙乡淮凤村的一位时姓村民对在淮河河道内修路拉土,给他们带来不便也提出了强烈质疑。他表示,施工方为了拉土方便,竟然用土堆把淮河大堤给封路了,并把拉来的土随意堆放到淮河大堤邻近淮河的内侧,严重破坏淮河排涝。

那么,擅自改变耕地用途,未经审批是否违法呢?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于村民与监管方各执一词,以及是否占用耕地等问题,亟需属地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查证。315诚搜网公益调查员也将会持续关注此事件的最新进展。

(完)

来源 | 315诚搜网 公益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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