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拼搏中不负韶华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亮点工作回眸
硕果累累的2024年即将过去。一年来,莆田市涵江区法院坚持“高站位、远谋划、有担当、善作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涵江法院于今年交出了一份优异的成绩单:共受理各类案件12877件,办结11147件,同比分别增长8.2%、3.9%;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77件。全院先后有7个集体和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一个部门被授予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一个部门荣获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2024年10月22日,涵江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会议精神。 □陈鹂 摄
主动服务大局,
赋能现代化美丽宜居涵江
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审结刑事案件324件495人,同比下降18.2%,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2件9人,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增强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27件44人,维护群众财产安全。积极稳妥处置涉虚拟货币、网络赌博、食品安全、组织考试作弊等新型犯罪68件177人,维护行业秩序。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明纪”,邀请300余名代表委员、机关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落实“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任务,排查11大领域35个重点风险,助力防风险、保稳定。
服务经济创新发展。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商事案件407件,调撤数同比上升8%,提高商业纠纷解决质效。加大新兴产业支持力度,稳妥化解新能源汽车系列纠纷60件,妥善化解某高新技术企业诉第三方公司利用微信朋友圈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29件,同比增长87.5%。探索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协同市贸促会等主管部门和市商标协会等行业组织,成功调解涉“安踏”“乔丹”等知名商标纠纷24件,一揽子化解涉10余家经营主体的著作权纠纷,保护创新创造,维护健康有序经营秩序。加强破产审判,健全执破直通机制,制定《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操作指引》,办理“执转破”案件55件,盘活资产14万元,帮助企业获得融资支持51.9万元,促进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深化侨胞权益保障。审结涉港澳台侨案件104件,调解成功46件,占44.2%。不断完善涉港澳台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得到中央统战部、最高人民法院等联合调研组高度肯定。“速立、速调、速结”涉台案件,联合区台办等部门成功化解涉台信俗场所土地纠纷,为台胞留住“乡愁”,服务莆台融合发展。拍摄微视频《明月何曾是两乡》,获省法院、省网信办涉台司法系列视频展播活动三等奖。创新调解思路,联合赤港华侨农场运用“以时间换空间”的双赢模式,成功调处侨企租赁合同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办理司法协助互助案件6件,协助越南谅山法院送达司法文书,获评全国法院司法协助优秀案件。做优涉侨服务司法品牌,连续13年举办关爱侨乡留守儿童活动,涉侨审判工作经验在省委统战部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并得到国务院侨办官网、最高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推介。
2024年8月12日,涵江法院与区检察院、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三江口镇人民政府共同为湿地红树林保护区揭牌。 □陈鹂 摄
助力美丽涵江建设。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0件,判令被告人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4.3万元,一体化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完善生态环境修复机制,积极探索运用劳务代偿、蓝碳增汇、减量修复等替代性生态环境修复模式,责令破坏生态者在木兰溪沿岸补种红树植物、除治互花米草,守护木兰溪碧水安澜。运用“生态审判+执行”模式,在执行程序引入生态技术调查官,验收修复成效,守护生态颜值。健全协同保护机制,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等在萩芦镇崇联村设立全市首个“生态司法保护林”,在三江口镇木兰溪入海口设立“木兰溪口湿地红树林保护区”,筑牢跨部门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维护公平正义,
推进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准确适用民法典,审结婚姻家庭、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民事案件7250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审结房地产案件54件,联合属地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稳妥化解白塘云麓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43件,助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联合区妇联设立“执委工作室”,用心做好家事调查、家事调解、家庭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家事案件调撤率55.9%,婚姻家庭调解工作室入选省妇联品牌执委工作室。全方位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与区妇联、侨联等6家单位联合设立“涵江区妇女儿童救助协同中心”,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96份、家庭教育指导令3份。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成功调解八旬老人张某赡养纠纷,发出全市首份《履行赡养义务督促令》,保障“老有所依”。完善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推行“一函两书”机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3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232.8万元,保障“劳有所得”。强化司法拥军,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军营”,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司法救助,为3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5万元。
2024年5月13日,涵江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公安分局等单位设立“涵江区妇女儿童救助协同中心”。 □徐滨 摄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5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4件,促进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建立行政案件诉讼风险预警告知制度,发出诉前协调建议函、风险预警函57份,促成29件案件调解、撤诉。深化府院联动,与涵江区、仙游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邀请上级法院莅会指导,通报行政审判情况,共同研讨重大疑难行政争议的解决方法,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源头治理。支持行政复议机关履职,为复议机关提供法律适用咨询、司法裁判指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24%。
努力兑现胜诉权益。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查人找物信息共享等执行机制,执结案件3074件,执行到位金额1.6亿元,平均结案时间同比缩短13.2%。在全市法院率先完善执前督促履行工作规程,促进“立审执破”一体化衔接,督促17名当事人自动履行459万元。加强失信惩戒,纳入失信名单455人次,移送追究拒执7件8人。着力破解“找人难”问题,通过“网格+执行”机制拘传被执行人5批71人。网络司法拍卖成交1.5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554.7万元。攻坚执行难案,办理交叉执行案件121件,执行到位1137.2万元;恢复执行并执行结案终本案件635件,执行到位金额6130.4万元。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为当事人追讨工资及各类损害赔偿等591.4万元。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巧用“活封”“活扣”等“放水养鱼”方式,助力企业良性发展。
做实为民司法,
回应多元化群众司法需求
融入社会治理。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江口法庭入选全省第一批“最美法庭”示范效应,开展巡回法庭、田间法庭、送法下乡等,推广“近邻法官”释法说理、指导调解,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708件。推进法官挂钩村居全覆盖,44名干警全面下沉村居,开展矛盾调解、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60余件次。构建“保全+调解”“人民+调解”“类案+普案”三位一体的诉调对接机制,汇聚29个调解组织、55名特邀调解员、20名家事调解员,发挥各界解纷力量,调解纠纷739件。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参与社会治理“大文章”,针对网络安全、物业管理、校园安全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5份,推动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加强普法宣传,协助青璜中学、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举办模拟法庭,深入乡村、学校、企业等开展法治宣讲31场次,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加强新闻宣传,在省级以上媒体刊载宣传报道338篇,传播“涵法”好声音。
2024年4月24日下午,涵江法院联合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共同举办一场别开生面的知识产权模拟法庭活动。 □陈鹂 摄
加强审判管理。树立“大管理观”,定期开展数据会商制度,强化数助治理和周期管理,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案-件比”全省居优,上诉率7.1%,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28.3%,同比下降31.8个百分点。全面准确贯彻司法责任制,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以“四类案件监管+院庭长阅核制”为抓手,强化类案监督指导,将68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院庭长阅核案件790件,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数全市最少。聚焦长期未结、久押不决的案件,实行“红、黄、蓝”预警催办制度,逐案建立台账,实现动态清零。融合运用“案例库”“法答网”,做实案件分析和重点评查,交叉评查案件141件,贯通评“案”与考“人”,促进提质增效。
升级诉讼服务。推进“厅网线巡”立体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打造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费用缴纳、材料收转、信访接待为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实现诉讼流程“一网通办”。线上立案6835件,接听12368热线咨询3440人次。为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开辟绿色通道,缓、减、免交诉讼费170.7万元,为行动不便当事人上门立案,彰显司法关怀。强化科技赋能,在全省法院率先建成3个示范性跨网融合科技法庭,引入“云上法庭”信息化终端,提供远程开庭、调解等庭审服务,让诉讼驶入“快车道”。落实“有信必复”,院庭长带头接访、包案化解,办理反馈群众初信初访170件,化解信访积案32件,推进信访法治化。
坚持严管厚爱,
打造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
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党课、辅导讲座、政治轮训,不断掀起学习热潮。定期组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及现场教学等,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照专项督察、检查问题清单,查摆问题4条,落实整改举措4项,全面补齐工作短板。
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涵江法院全体干警面向国旗、庄严宣誓,将对党的忠诚、对宪法的敬畏和对司法事业的执着热爱融于声声庄严的承诺中。 □陈鹂 摄
提升能力素养。依托人民法院大讲堂、“闽法课堂”等载体,组织线上线下各类培训650余人次,常态化举办业务研讨,选派8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各条线技能竞赛,提高审判业务水平。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学术研讨会以及课题调研等活动,6篇学术论文、调研文章、典型案例获市级以上奖项,全面提升队伍素能。加强队伍梯次建设,健全完善年轻干部培养机制,组织干警参与年轻干部素质提升班学习,建立“传帮带”机制,以老带新,促进年轻干警成长成才。
持续正风肃纪。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禁业清单”,做实做细信访举报处置工作,深入整治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深化审务督察,通报整改各种慢作为、消极作为现象,持续纠治“四风”。开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拖延立案、案款滞留、执行程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排查整改问题17个。运用“清风”系统,加强风险隐患动态监测,提升智能督察质效。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靶向整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自觉接受监督,
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3类15项工作举措,融入全年工作要点,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依托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平台,制定《关于加强立法联系与人大代表意见办理的工作方案》,设立人大代表履职解纷室,完善“代表+法官”调解机制,邀请人大代表联合调解案件18件。健全代表履职保障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实施细则》,开展代表定向结对联络,走访听取意见建议256人次,邀请旁听庭审、座谈交流等6场次,寄送《法院作简报》4期1760份。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职,选任培训陪审员64名,陪审员参审案件325件。
(本报记者 陈静 通讯员 苏圣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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