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畜牧兽医行业

政策法规合集

✔ 疫病防控

✔ 兽医管理

✔ 兽药管理

✔ 产业发展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又到了2024年的最后一天!在2024年里,畜牧兽医行业出台了许多新的政策/法规,协会会员管理部同事已分门别类为大家整理好了最全的政策法规合集,涵盖疫病防控、兽医管理、兽药管理、产业发展、动物检疫、无害化处理及其他等8个方面,快往下看看并转发/收藏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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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疫病防控

01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

内容概述:指导做好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分别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包虫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牛结节性皮肤病、狂犬病、动物炭疽等重要动物疫病的疫苗选择、推荐免疫程序、免疫效果监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

02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容概述:通知中印发《2024年规模养殖场等场所非洲猪瘟监测方案》《2024年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2024年国家动物疫病定点监测方案》以及《2024年种畜禽场主要疫病监测方案》。提出要结合相关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特点和防控实际,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工作。按照任务分工,集中优势资源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监测工作。

03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2024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为加强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水生动物疫病风险预警和防控,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物安全水平,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了《2024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4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04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汛期动物疫病防控应对措施指引》的通知

内容概述:近期极端天气增多,洪涝灾害多发。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炭疽、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发生风险增大。为确保汛期动物疫情平稳,应重点强化免疫查治、监测排查、消毒灭源、无害化处理、应急值守。

05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汛期动物炭疽防控技术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述:洪涝灾害后,炭疽疫源地土壤中的炭疽芽孢易暴露地表,污染环境,动物炭疽发生和流行风险增大,要通过强免疫、强排查、快处置、强监管、重宣传等相关防疫措施强化炭疽防控。

06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样式的通知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8号)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调整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及相关申请、审查表格样式。

非洲猪瘟

07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六版)》的通知

内容概述:通知中印发《2024年规模养殖场等场所非洲猪瘟监测方案》《2024年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2024年国家动物疫病定点监测方案》以及《2024年种畜禽场主要疫病监测方案》。提出要结合相关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特点和防控实际,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工作。按照任务分工,集中优势资源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监测工作。

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821号

内容概述:强化清洗消毒,优化检测要求,把好屠宰环节非洲猪瘟防控关。

09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养殖场非洲猪瘟基因I/II型重组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

内容概述:指南中指出,通过了解重组病毒特性特性、优化监测方案、落实防控措施来有效防范养殖场非洲猪瘟基因I/II型重组病毒。

口蹄疫

10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家畜口蹄疫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

内容概述: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发现部分猪群中口蹄疫流行毒株发生变异,同时中东地区近年来流行的南非2型(SAT 2型)口蹄疫病毒传入我国风险较高,防控工作面临新挑战。通过确保疫苗免疫到位、加强疫病风险监测、强化家畜及其产品的检疫、强化生物安全管理、严格疫情报告处置。

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

11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防控技术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述:要点指出,通过做好疫苗免疫,筑牢免疫屏障;加强临床巡查,及时报告疫情;做好鉴别诊断,防止继发感染;及时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羊只抵抗力来防控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

二、兽医管理

01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通知提出要通过明确兽医继续教育工作目标,建立新型执业兽医继续教育体系,分级推进乡村兽医继续教育等方式规范、普及、强化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继续教育,提升兽医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02

农业农村部印发《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指导官方兽医严格依法履职,农业农村部印发《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对官方兽医的监督管理实行“谁任命、谁负责”原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官方兽医,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官方兽医检疫工作的业务管理。

03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通知中指出,到2024年底,各省份参加考核的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比例不低于50%,2025年底前实现应考人员考核全覆盖,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按要求配备经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三、兽药管理

01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4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等3个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管、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工作,维护畜牧养殖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了《2024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2024年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4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

02

农业农村部发布《兽药比对试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87号)

内容概述:公告中指出,按照《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以下简称“文号”)需要实施的比对试验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和休药期验证试验。生物等效性试验应按照兽用化学药品生物等效性试验相关指导原则进行休药期验证试验应按照《兽药残留消除试验指导原则》《兽药残留试验技术规范(试行)》进行。

03

农业农村部公布第四批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90号)

内容概述:公告公布了丙泊酚注射液等22中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并规定对列入目录的兽药品种,兽药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自行增加“兽用处方药”标识,印制新的标签和说明书。原标签和说明书,兽药生产企业可继续使用至2025年5月30日,此前使用原标签和说明书生产的兽药产品,在产品有效期内可继续销售使用。

04

农业农村部制修订水产养殖中使用兽药指导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13号)

内容概述:农业农村部修订了《水产养殖用抗菌药物药效试验技术指导原则》《水产养殖用抗菌药物田间药效试验技术指导原则》《水产养殖用驱(杀)虫药物药效试验技术指导原则》《水产养殖用驱(杀)虫药物田间药效试验技术指导原则》《水产养殖用消毒剂药效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等5个兽药技术指导原则,制定了水生动物疫苗实验室安全试验和效力试验等2个兽药技术指导原则。

详情请见: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syj/202408/t20240821_6461071.htm

05

农业农村部制定猪、禽、牛、羊抗蠕虫药临床有效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24号)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加强兽药研究指导工作,规范新兽药研究活动,农业农村部制定了猪、禽、牛、羊抗蠕虫药临床有效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等4个兽药技术指导原则。

06

关于推行应用农业行政审批有关电子证照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29号)

内容概述:为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农业农村部决定推行应用农业行政审批有关电子证照。其中包括《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电子证照,样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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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农业农村部修订《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和《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41号)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优化兽药注册审批制度,促进兽用环境消毒剂、体外兽医诊断制品的创新研发和加快上市应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以及原农业部公告第422号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42号有关注册资料要求,农业农村部组织修订了《兽用环境消毒剂注册资料要求》和《体外兽医诊断制品注册资料要求》。

08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启用新版兽药评审系统的通知

内容概述: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通过农业农村部网站(https://www.moa.gov.cn/)“业务管理”栏目登录新版系统。各新兽药注册申请人通过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oa.gov.cn/ )“法人用户登录”栏目登录新版系统。新用户首次登录新版系统需注册账号,老用户可继续使用原有账号和密码。

09

农业农村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公告加强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管理

内容概述: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纳入兽用处方药管理,应当在其标签和说明书右上角以红色字体标注“兽用麻醉药品”或“兽用精神药品”,以及“兽用处方药”字样。同时明确兽用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范围。

10

兽药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汇总(截至2024年3月22日)

兽药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原文请登录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内指导原则数据库”专栏(http://www.ivdc.org.cn/pszx/ywgz/zdyz/sjk)下载。

11

兽药非法添加物检测标准与方法汇总(截至2024年3月22日)

兽药非法添加物检测标准与方法原文请通过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官网(http://www.xmsyj.moa.gov.cn/zcjd/202403/t20240321_6452006.htm)下载。

四、质量监管

01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为规范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分析评估各环节存在的潜在风险因素,提升饲料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运用监督抽查、例行监测、风险预警和现场检查等手段,实施全程信息化监管,建立并落实质量安全监管“三查”工作机制,推动饲料和养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02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

内容概述:通知中对监测计划的部级监测、省级监测、数据汇总与分析、技术指导和能力验证、样品复测、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加强畜禽屠宰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产业发展

01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

内容概述:实施方案中指出要通过确定能繁母猪保有量、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以及其他异常情况调控来精准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通过保持规模猪场数量稳定、分级建立产能调控基地、合理引导生产和市场预期来切实稳定生猪生产能力以及通过加强监测预警、细化实施方案和加大政策支持等保障措施调控生猪产能。

02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促进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

内容概述:通知中提出要着力稳定肉牛奶牛基础产能、有效降低养殖场户饲草成本、推动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强化信贷保险政策支持、强化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肉牛奶牛产业支持、促进牛肉牛奶消费、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等七个方面来采取切实措施帮助养殖场户渡过难关,稳定肉牛奶牛生产。

03

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

内容概述:意见指出,要全方位提升智慧农业应用水平、加力推进智慧农业技术创新和先行先试、有序推动智慧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强化组织实施保障,大力推进智慧农业发展,赋能农业现代化建设。

详情请见: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CYJJXXS/202410/t20241025_6465040.htm

04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指导意见

内容概述:意见提出中,要推进饲料兽药使用减量增效,加强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推进源头减量等措施。

05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内容概述:意见指出,要促进畜牧业稳定发展。优化调整生猪产能;推进现代渔业发展,发展水产健康养殖;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等。

六、动物检疫

01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 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为提升官方兽医履职能力、动物检疫监督指挥监管能力、动物检疫监督协同联动能力和全链条便民服务能力,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对标梳理阶段(2024年5—6月)—强基固本阶段(2024年7—12月)—提质增效阶段(2025年1—8月)—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9月)的进度安排开展专项行动。

七、无害化处理

01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通知要求,要通过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健全无害化处理体系、加强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落实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严控无害化处理产物流向等五方面措施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八、其他

01

农业农村部发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 2024年第2号)

内容概述:《规定》共18条,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的职责分工。二是规范审查条件、程序和材料要求。三是建立歇业、停业和复产报告制度。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同时《规范》中提出针对选址和证明材料有相应的便民措施。

02

农业农村部印发《进境动物及其产品风险分析技术规范》

内容概述:进一步强化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工作,规范技术评估流程,提高评估工作效率,确保风险评估工作更加科学、公正。本规范规定了开展进境动物及其产品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评估要素。本规范适用于有关贸易国家(地区)进境动物及其产品特定动物疫病风险分析工作。

03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

内容概述: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完善备案工作制度,规范实验室备案内容与程序,就做好一级、二级实验室备案工作的总体要求、统一备案内容、规范备案程序、强化监督保障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