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漳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因工作岗位变动,会议决定接受李东河辞去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报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因年龄原因,会议决定接受林俊德辞去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因年龄原因,会议免去简清溪的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李东河(资料图)。人民网 陈永整摄
李东河,男,汉族,福建武平人,1968年7月出生,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
他曾任福建省妇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福建省纪委驻福建省委宣传部纪律检查组组长、福建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等职务。
2020年7月,任漳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后任漳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2021年8月,任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2022年1月当选为漳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4年12月,相关报道显示,李东河已任福建省文联党组书记、书记处书记。
来源|观八闽 综合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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