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期间作为民生消费传统旺季和客流高峰期,商品和服务价格备受关注。为规范两节期间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多项有力举措。

在强化价格自律方面,要求经营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各类经营者不得借节日之机哄抬价格、操纵价格上涨,遇特殊天气也不能牟取暴利大幅提价,确保粮油肉蛋奶果蔬、住宿餐饮等价格稳定;严格明码标价,经营者须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销售各类商品及提供服务时要标明相关信息,餐饮不得设置最低消费,旅游景点等应公示门票及收费价格,网络销售也需明码标价;依法诚信经营,严禁采取欺诈性标价方式、价格手段和其他价格失信行为。如不得使用欺骗性标示价格信息、不得虚假折价、不得对同一商品设置不同价格等;执行政府定价,落实优惠政策。交通运输业经营者不得擅自涨价,公路收费站落实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旅游景区、停车设施等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明确法律责任,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处以相应罚款。“两节”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坚决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同时,交易场所提供者和行业协会要加强引导和管理,各经营者应及时自查自纠。

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全力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有序,为市民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记者 刘小宇)

来源:吕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