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 请收好这份烟花爆竹安全提示
吉林日报
·吉林
岁末年初,已进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燃放旺季,特别要警惕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根据《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在长春市四环路以内的区域,禁止燃放、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注意发现身边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如果发现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从严查处、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长春市公安局线索举报电话“110”。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巍
责编:秦楚越
编审:裴晶莹
监审: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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