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电动车管理变得越来越严格,骑电动车出行的时候必须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如果使用违规电动车或者出现违规违章的行为,被交警查处轻则会被罚款,重则可以扣车,所以很多车主抱怨电动车管理过于严格。
好消息来了,电动车的管理不再“一刀切”,多地取消了电动车的4项违规处罚,包括未佩戴安全头盔上路,不再只是一味的罚款,而是以教育为主,一起来了解一下。
教育免罚:可选择“3选一”套餐
海南海口开展了“教育免罚”的便民措施,也就是说车主在出现轻微违规的情况下,如果只是违规,没有造成交通事故,车主可以进行教育免罚,重点对车主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不再对车主进行处罚。
教育免罚的核心是“3选1”套餐,包括观看警示教育视频、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体验教育执法这三种教育方式,选择其中的一种来代替处罚,如果出现交通违规,比如忘记佩戴安全头盔或者闯红灯的行为,车主可以选择接受的处罚方式。
通过这种教育免罚的方式,既可以让车主认识自己的错误,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同时还增强了交通安全的意识。
“教育+劝导”的便民措施
甘肃西河交警则开展以教代罚的管理模式,也就是说与教育与劝导相结合,一方面对车主起到教育的作用,与上面的教育免罚异曲同工,同时又对违规行为进行劝导,保障车主的出行安全。
如果交警发现违规的电动车,比如逆向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带人等等,交警会对车主进行说服教育,让车主意识到自己违规行为的危险性,同时要求违规人员参与交通安全劝导。
要求违规车主以交通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劝导,让车主穿上红色马甲,带上安全小黄帽,协助民警劝导其他违规的车主, 既加强了违规者的安全教育,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在日常生活中,骑电动车出行的时候难免会不小心出现轻微的违规,如果直接对车主进行罚款处罚的话,的确不太合理,现在采取的以教代罚的模式,既教育了车主,让车主不再出现交通违规行为,同时又体验到劝导其他人的不容易,让车主以后不再违规,也就起到了教育的作用,同时还避免了一味罚款的误解。
乱停乱放:及时纠正免罚款
在使用电动车的时候,很多车主出现乱停乱放的情况,这样不仅影响其他人的正常通行,还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万一出现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各地消防部门加强对电动车停放的管理,要求电动车不准停放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地下汽车停车位等区域,如果出现违规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不过福建福州消防部门采取了更便民的管理办法,按照先提醒后处罚的模式进行管理,也就是说如果发现违规停放的行为,会给车主发送短信提醒,如果在10分钟之内进行改正,车主及时纠正,以后可以免予罚款,但是10分钟后没有改正的话,将会再次接收到处罚通知的短信,会对车主进行罚款处罚。
在使用电动车的时候,有时候有急事可能会出现随意停放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理解的,通过消防部门的短信提醒车主,只要及时的纠正就可以了,这样可以体现消防部门的执法温度,当然了对于拒不改正的车主,自然要对其进行处罚,这样也体现了执法的力度。
刚柔相济的管理模式,既对愿意接受改正的车主一个机会,只要下次不再违规就可以了,又对拒不改正的车主加强执法力度,让其以后不敢再违规,通过一段时间的执行,相信越来越多的车主会遵守相关的规定。
延长过渡期:临时牌有效期结束还能上路
众所周知,电动车的临时号牌是有有效期的,在有效期结束以后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不过很多地区也采取了便民管理的措施,延长过渡期,即使不更换临时牌车辆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给车主出行带来便利。
比如河南郑州本来过渡期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不过已经明确从2025年1月1日起再次延长了过渡期,这一次直接延长两年的时间,结束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所以说在未来的两年里,即使临时牌有效期已经结束了,但是悬挂这种牌子的车辆还可以放心的上路,交警不会在一起进行罚款。
总结
总之一句话,现在对于电动车的管理变得越来越人性化,很多地区不再对电动车管理一刀切,不再只是进行罚款,而是取消了”4项处罚“,出现轻微的违规,也不再只是一味的罚款了,而是以教育为主,增强车主的安全意识,让车主主动地改变违规行为。
那么,您对各地取消违规处罚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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