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化浪潮奔涌的时代,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却也滋生出了一系列复杂而隐蔽的犯罪形态。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犹如一颗隐匿在暗处的毒瘤,悄然蔓延,其危害不容小觑。它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致使大量民众的财产安全遭受威胁,而且破坏了网络空间的清朗环境,侵蚀着社会诚信的根基。近期,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也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打击这类犯罪、守护社会安宁与公正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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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刘某于2023年9月,经他人介绍结识了所谓提供银行卡就能挣钱的“好友”。在明知对方可能利用其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刘某先后两次将自己的银行卡及密码、手机提供给对方用于刷单跑分。第一次获利1300 元,第二次获利7500元,两张银行卡共计流入资金790000余元。而刘某在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就用起了“帮信”工具人惯用的话术:“我只是想帮个小忙”“我以为和我没关系,没想到会犯罪”……,企图用无知来掩盖违法的事实,但经我院最终审理认定,被告人刘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最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就“帮信罪”对前来旁听的人员现场以案释法:生活中,帮信罪常见的形式就是帮助犯罪团伙非法买卖手机卡、银行卡,然后提供转账、提取现金等服务。而相较于个人账户,企业对公账户转账数额大、限制少,更是成为诈骗分子眼里的“香饽饽”。因此,面对诱惑时,切记勿被高额佣金冲昏头脑,切莫出租、买卖个人账户、对公账户或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同时要注意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帮信”即“帮凶”,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大意或贪图蝇头小利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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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案看法治,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从一个个具体的案件,我们才得以窥见司法体系的全貌与细节,每一个审理的案件,无论大小,都蕴含着独特的社会信息与法律问题,而司法公正不仅体现在法庭之上,更延伸至社会的各个角落。未来,同仁法院将继续以个案为鲜活教材,深入剖析法律要义,将每一次审判都化作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注重法律知识的阐释与传播,将晦涩难懂的法条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生活道理,让当事人和旁听群众明晰法律红线与行为边界,理解法律背后的价值与意义。使民众从被动守法转变为主动护法,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以实际行动为同仁地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筑牢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