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报警说家里羊和摩托车被盗了,实际是没被盗,我之所以报警是想通过交的家庭财产保险报销点钱……”近日,张某面对滕州市公安民警的询问时说。1月3日,张某因谎报警情被滕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
2024年12月28日,张某报警称:养的11只羊和摩托车被盗。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侵财中队、二中队和技术民警会同界河派出所同步侦查,经查,张某离开养羊院落的时间是12月27日晚6时许,羊被盗时间是12月27日晚6到12月28日早晨,侦查民警通过排查,没有发现羊被盗的痕迹。“这么多羊被盗,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速查快破此案。”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郭涛分析警情后,带队围绕警情经过三天的反复排查,发现12月27日下午5点40分左右,有一模糊的身影从张某养羊的院落内推出摩托车放在胡洞内离开,几分钟后,有两名模糊的身影同骑一辆电动车驶到摩托车旁后,其中一人将摩托车推走放在了养羊院落的南面不远处。侦查民警抓住这一可疑点加大排查力度,发现摩托车是在张某报警前不见的。这一重大发现,让侦查民警对警情进行了重新梳理,再次找到张某询问详情,在民警详细询问过程中,张某闪烁其词,叙述羊和摩托车被盗经过前后矛盾,难圆其说,在民警再三询问并告知其法律责任后,张某交代了自己系报假警。“今年羊的价格每斤比去年便宜4、5块钱,今天我要是卖羊比之前能少卖6、7千元,于是,便到报警说摩托车和羊被盗了,想通过家庭保险报销点钱。”张某交代报假警的经过时说。民警依法给予张某行政处罚。
张某因报假警严重扰乱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影响了执法办案,浪费了警力资源,为此,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民警、技术民警和界河派出所排查了三天。
针对谎报警情,警方提示:“110”是维护社会治案、保障人民群从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请大家珍惜公共资源,正确使用“110”报警服务,任务扰乱警务工作的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大众新闻记者 李子锐 通讯员 刘阳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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