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董颖钰)1月8日,据河北省卫健委消息,截至目前,京津冀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数已达90项。其中,河北省474家医疗机构与京津440家医疗机构实现60项检验结果互认,295家医疗机构与京津208家医疗机构实现30项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七部门于2024年11月27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到2027年底,各省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300项;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内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数超过20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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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9日,北京世纪坛医院一名医护人员在做医学检测。牛宏超摄

“在传统的互认工作中,医疗机构进行互认是通过在患者的化验单或者影像胶片上标注实现的。”在2024年11月27日国家卫健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卫健委副主任李昂介绍,比如京津冀互认的项目,会标注“京津冀HR”,“HR”是“互认”这两个字的拼音首字母缩写。

通过信息化的建设,医疗机构可以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的线上调阅和互认。李昂表示,目前北京市大多数三级医院都实现了线上的调阅互认。医师在开出相应的检查检验项目时,信息系统会对可以互认的项目进行自动提醒,医生可以调阅患者近期在其他医疗机构完成的检查检验结果和影像资料,无需患者携带纸质结果和影像胶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