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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讯(记者 刘金 通讯员 乔义平 文/图)2024年,咸阳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打好药械安全监管组合拳,积极实施“三个加强”举措,推进药械安全监管取得新成效。

加强宣传引导。推进《陕西省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指南》应用,通过药品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制定各类检查计划2534条。采取“督促企业线上报告+监管人员主动标注”方式,督促434家药品网售企业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完成报备。落实化妆品“互联网+监管”要求,通过业务系统认领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电子档案5730户,对6934家非化妆品经营企业档案完成标记。依托“3·15”消费者权益日“5·25爱肤日”“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采取科普宣讲、有奖知识问答、真假辨别知识讲解等形式,广泛宣传药品化妆品安全知识,提升群众用药用妆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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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监管。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项整治、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专项检查、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和宾馆酒店洗浴类护肤类化妆品专项检查。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28家次,药品零售企业1714家次,医疗机构513家次,网售企业382家次,互联网药品信息网站24家次,疾控机构14家次,疫苗接种点155家次,责令整改160家,警告26家,暂停经营3家,暂停网站信息展示3家。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533家次,美发机构312家次,宾馆酒店272家次,责令整改76家,约谈4家。梳理药品经营使用风险点23个,化妆品经营风险点10个,针对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联合行政审批部门推进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2024年,新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24个,变更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62个(次),主动标注第一医疗器械产品50个,依法标注5个。新备案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个,主动标注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15张,依法标注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张。积极开展“两品一械”安全监测与评价,共收集、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421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079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685份,收集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报告177份。

加强案件查办。联合公安、法院公开征集“两品一械”违法犯罪线索,形成办案合力,提升办案精准性。与西安、铜川、渭南、杨凌建立《“西安都市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协作机制》,互发协助调查函、案件线索移送函近22件。2024年,全市共立案查处“两品一械”案件296件(其中药品案件197件、化妆品案件39件、医疗器械案件60件),案件货值21.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