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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榆林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府谷县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提出如下倡议:

一、从自身做起,做禁限放的践行者。全体市民要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不购买、不运输、不销售、不储存、不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禁放区垒火塔,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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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身边做起,做禁限放的宣传者。主动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号召、动员大家不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燃放,倡导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绿植等丰富新颖的方式,营造节日氛围。

三、从现在做起,做禁限放的监督者。发现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垒火塔的行为,要勇于劝阻、坚决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公安、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举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文明握手、与绿色交友,养成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为我县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态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府谷县烟花爆竹禁限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来源:府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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