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与澳门市政署签署合作备忘录
1月9日,2025年粤澳合作联席会议后,在广东省省长王伟中、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岑浩辉、中央港澳办(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郑新聪等领导的见证下,拱北海关关长詹少彤与澳门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主席周伟迎在广州签署《关于开展进口国外水果检验检疫监管合作备忘录》。
根据该合作备忘录,针对国外水果进境内地后“再出口”至澳门,双方将建立联络会商机制,通过会晤交流、动态评估等方式,整合双方监管资源,加强对产品包装、运输、单证等监管合作,共同支持经内地检验检疫合格后的进口水果供应澳门。
此次合作实现了内地进口国外水果出口澳门的零突破,同时,澳门认可内地检验检疫结果,是拱北海关在海关总署的领导下推进与澳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制度性创新,将有利于进一步丰富澳门“果篮子”,稳定市场价格,保障两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民生福祉。
双方表示,将继续深化合作与交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持续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服务“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内地首批进口国外水果直供澳门
1月10日凌晨5时,来自智利、厄瓜多尔、越南等国家的车厘子、香蕉、火龙果等110件、1355公斤的水果经拱北海关所属香洲海关监管后,通过拱北口岸出口运往澳门,这是拱北海关与澳门市政署《关于开展进口国外水果检验检疫监管合作备忘录》签署后,内地首次实现进口国外水果“再出口”至澳门。
据了解,澳门对内地及国外水果需求量大,其中进口国外水果主要依赖香港拆货运输,成本相对较高。新模式落地后,对于符合内地要求进口的国外水果,将可通过内地注册的包装厂直供澳门,提供相关记录,确保产品可追溯。
图一转自澳门特区发布微信号
报送/香洲海关、动植检处
监制/孙海波
文/李晓童、袁先沐
图/游雨亮
编辑/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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