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件受理审查起诉至法院作出判决仅用时2天,近期,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楚雄州检察机关首例“刑拘直诉”案件,让简案办理跑出“加速度”。

曾因盗窃被多次判刑的王某某于2024年10月23日采取撬窗、翻墙等方式进入4户被害人家中实施盗窃。

受理该案前,该院通过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案件会商,认为该案案情简单,符合“简案快办”情形。经审查,被告人王某某盗窃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自愿认罪认罚,可通过“刑拘直诉”方式快速办理,遂在受理案件次日就向市人民法院对王某某提起公诉,并依法建议适用速裁程序。

庭审中,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采纳了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

在积极构建轻罪治理体系中,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侦监协作办公室平台作用,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强化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加大案件会商力度,对符合“刑拘直诉”的案件,经检警共同研判,派驻检察官提前阅卷,把关证据,在受理审查起诉后,在羁押期限内起诉,省略决捕环节,并在提起公诉时提醒审判机关注意羁押期限。审判机关在羁押期限届满前开庭并作出判决,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降低了司法成本,提升了司法工作效率。

本报记者 闵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