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月8日,据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期),近期,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442批次,其中合格438批次,不合格4批次。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象山丹城园民副食品商店销售的浙江米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江北阿美小吃店销售的牛蛙(活体),甲硝唑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北仑福怡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粉(食用马铃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镇海区骆驼有圆饭店销售的葱,噻虫嗪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相关查处情况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编辑 唐峥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