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最新通知!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山西省
忻州市忻奇大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经省人民政府晋政地字〔2024〕575号文批复,依据《忻州市市区土地征收供应管理办法(暂行)》(忻政发飞〔2012〕2号),你局将经省政府批准的忻州市忻奇太道建设用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你局要严格按照《忻州市市区土地征收供应管理办法(暂行)》(忻政发〔2012〕2号),组织实施各项征地批后实施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二、关于被征地群众的征地补偿费和生产生活补助,你局要严格按照《忻州市市区土地征收供应管理办法(暂行)》(忻政发〔2012〕2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忻政函〔2020〕106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规定执行。三、补偿登记完成后,你局向市土地事务中心申请补偿费用,市土地事务中心审核后,向市财政局申请拨款,由市财政局将征地费用拨付到市土地事务中心,再由市土地事务中心将费用拨付到忻府区财政。你局会同区财政将征地费用落实到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四、征地费用支付后,你局要完成地上附着物的清理,在所征收土地的拐角点设置明显的界桩标志,并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移交征收土地相关资料,由市人民政府组织供地。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忻州市忻奇大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字〔2024〕575号)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2日
助编:祁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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