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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依法解除限高后,我对全体职工说我买的第一张高铁票就是去梧州,必须要向执行法官们当面道个谢!”1月9日,在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一位手持锦旗、来自江西南昌的当事人高兴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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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梧州中院执行局承办了一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执行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院执行局局长罗宗炳担任主办人。

立案后首次执行,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广西梧州市某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当时已是被投资人抽逃了资金的空壳公司,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偿债责任落到被判决负连带清偿责任的洪宇建设集团公司。而作为在江西有一定影响力的国有建筑企业,洪宇集团当时却面临多起被执行的案件,在此案中涉及标的也比较大。

在执行推进过程中,有关法院和梧州中院都依法对企业的有关账户进行了查封,并对公司负责人进行了限高,洪宇集团也不能参加有关项目投标。

“没有项目建设,哪来利润收入啊?六七百名职工等着吃饭呐!叫我们怎么履行判决呢?”罗宗炳带队到南昌执行时,洪宇集团的领导面有难色,坦诚地说。

“洪宇集团实在是太难了!没什么财产可供执行啊!”罗宗炳一行在洪宇集团办公地和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地查询了解后,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申请执行人。

“我们公司也困难啊!等着你们的执行款发工资呢!”申请执行人北京某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也抱怨道。

2024年11月,当发现该公司也是北京的一家国有企业后,罗宗炳萌生了一个新想法:我们不能眼看它们崩盘!必须要想办法让双方都轻装上阵!

“我要去北京找他们了解情况,组织协商,寻找解决办法!”说走就走,罗宗炳带上几名干警直接奔赴北京。

在该公司总部,罗宗炳组织双方代表面对面摆困难、讲形势、找出路、谈履行方案。北京之行,有了初步的履行方案。

随后,罗宗炳趁热打铁,反复撮合双方磋商,几方奔走、几经周折,最后双方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一宗长达3年的重大执行案件在中院执行局的努力下终于圆满结案,该案此前的相关限高限消措施全部依法予以解除。执行案款也及时依法向申请执行人一方发放。

“我们洪宇集团作为被执行人所有的案件都全部解决了,有关系统上再无限高、失信信息了!展望2025年,我们集团更有信心发展了!这都得感谢梧州中院!感谢梧州中院执行局!”为此,洪宇集团的负责人傅某决定不远千里也要在解除限高措施后购买第一张高铁票,前往梧州中院当面道谢,于是,就有了故事开头的一幕。

2024年以来,梧州市法院全力做实“桂在执行·惠企暖企”专项执行行动,坚持护企为先主动出击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坚持暖企为要主动作为实现双赢局面,推进“执破融合”促进涉企执行案件出清,共受理涉企执行案件5681件,执行到位金额 9.39亿元,其中,达成执行和解1200多件,到位金额3.08亿元。

来源:执行局

文字:执行局

图片:黄冬琪

编辑:黄冬琪

校对:韦钊丽

审核:李晖萍 桂西